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⑻某种事物若专注于良善和真理,就是某种事物;但它若专注于邪恶和虚假,就什么都不是。前面(11节)说明,凡处于良善,同时处于真理之物都是某种真实事物;由此可知,凡处于邪恶,同时处于虚假之物都不是真实事物。“不是真实事物”是指它没有能力和属灵生命。那些处于邪恶,同时处于虚假的人(这等人都在地狱)在自己人当中的确拥有一种能力;因为一个恶人能够行恶,事实上以上千种方式行恶。然而,他只能通过恶人的邪恶伤害恶人,却不能伤害善人分毫,除非恶人通过与善人身上的邪恶结合而向他们行恶,这种情况有时也会发生。
这就是试探,也就是与人同在的恶灵所造成的侵扰的来源;争战由此接踵而来,善人通过这些争战可以摆脱自己的邪恶。由于恶人没有任何能力,所以整个地狱在主眼里不仅什么都不是,而且论到能力,绝对什么都不是,我已通过大量经历证明了这一点。然而,值得一提的是,恶人都自以为能力强大,善人都自以为没有任何能力。这是因为恶人将一切都归于自己的能力,因而归于诡诈和恶毒,丝毫不归于主;而善人则将一切归于全能的主,丝毫不归于自己的谨慎。此外,邪恶和虚假两者都不是真实事物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它们里面没有属灵生命,这就是为何地狱生命不叫生命,而叫死亡;一切真实事物都属于生命,一切不真实的事物都属于死亡。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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