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9.通过承认神而变得属灵,通过弃绝其自我而变得智慧的人,在整个世界及其中一切事物中都看到圣治。看到属世事务时,他看见圣治;看到文明事务,看见它;看到属灵事务,看见它;在事物的同步和连续关系中,在目的、原因、结果、功用、形式,以及大大小小的事物中看见它。他尤其在人类的救赎中看见它,如:耶和华赐下圣言,并通过圣言教导世人关于神,天堂和地狱,永生,以及祂亲自降世赎回和拯救世人的事实。人凭属灵之光而在属世之光中看见这些和其它许多事,并看到它们里面的圣治。
然而,纯属世人,或严格的唯物主义者对这些事一无所见。他就像一个人走进一座美丽的大教堂,听见一位被光照的牧师传讲神性事物,回家却声称,除了一座石头房子外,他什么也没看见,除了复杂的噪声外,他什么也没听见。或者,他就像一个视力不好的人,走进结满各种果实的果园,回家却声称,他只看见树林和一些树。当这些人死后成为灵人时,当他们被提到天堂,那里的一切事物在形式上都是爱与智慧的代表时,他们什么也看不见,甚至看不见它们的存在。我曾看见这种情形发生在许多否认主的圣治之人身上。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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