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9.通过承认神而变得属灵,通过弃绝其自我而变得智慧的人,在整个世界及其中一切事物中都看到圣治。看到属世事务时,他看见圣治;看到文明事务,看见它;看到属灵事务,看见它;在事物的同步和连续关系中,在目的、原因、结果、功用、形式,以及大大小小的事物中看见它。他尤其在人类的救赎中看见它,如:耶和华赐下圣言,并通过圣言教导世人关于神,天堂和地狱,永生,以及祂亲自降世赎回和拯救世人的事实。人凭属灵之光而在属世之光中看见这些和其它许多事,并看到它们里面的圣治。
然而,纯属世人,或严格的唯物主义者对这些事一无所见。他就像一个人走进一座美丽的大教堂,听见一位被光照的牧师传讲神性事物,回家却声称,除了一座石头房子外,他什么也没看见,除了复杂的噪声外,他什么也没听见。或者,他就像一个视力不好的人,走进结满各种果实的果园,回家却声称,他只看见树林和一些树。当这些人死后成为灵人时,当他们被提到天堂,那里的一切事物在形式上都是爱与智慧的代表时,他们什么也看不见,甚至看不见它们的存在。我曾看见这种情形发生在许多否认主的圣治之人身上。
451.若不与信结合,一切仁都是假的,而这信是指信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当今教会的仁爱就是这样的例子,当今教会相信同一位神格中的三个身位,一个接一个,父、子、灵。由于相信三个身位,其中每个身位都独自为神,所以它其实信三个神。仁就依附于这信上,如持守这信之人实际所做得那样,但这仁永远不会与这信结合。依附于这信的仁纯粹是属世的,而非属灵的,故它是不正当的仁爱。众多其它异端的仁爱也一样,例如,那些否认神性三位一体,因而只靠近父神、或只靠近圣灵、或靠近这二者,却不靠近神救主之人的仁爱就是如此。仁不会与这些人的信相结合,即使结合或依附,它也是不正当的。之所以被视为不正当的,是因为它就象不合法的私生子,如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他后来被逐出家门(创世记21:9,10)。这类仁爱就象不是长在树上,而是嵌在树上的果实;又象与前面的马仅靠驾车者手里的缰绳相连的马车;当马开始奔跑时,它们就将驾车者从座位上拽下来,把马车留在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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