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87

187.⑷人被允许从

187.⑷人被允许从背后,而不是面对面看见圣治;并且是在一种属灵状态下,而非一种属世状态下看见它。在背后而不是面对面看见圣治,是指在圣治发生之后,而不是之前看见它;从一种属灵状态,而非一种属世状态看见它,是指从天堂,而非世界看见它。凡接受来自天堂的流注,并承认圣治的人,尤其那些通过改造而变得属灵的人,当看见处于奇妙系列中的事件时,可以说会出于一种内在承认而看见圣治,并称谢它。这种人并不想面对面,也就是说,不想在它发生之前看见它,唯恐他们的意愿对它的秩序和进程造成某种干扰。

那些不让来自天堂的流注,只让来自世界的流注进入的人,尤其那些因视表象为绝对真理而变得属世,或说彻底变成唯物主义者的人则不然。这些人从背后,或圣治发生之后看不见它的一丝痕迹;但他们却想面对面,或在它发生之前看见它。由于圣治通过方法作工,而方法通过人或世界运作,所以他们无论是面对面,还是从背后看见它,都会把它要么归因于人,要么归因于自然界,从而更加确定对它的否认。他们之所以得出这种结论,是因为他们的理解力从上面关闭,从下面打开,也就是说,向天堂关闭,向世界打开;而人不能从世界看圣治,只能从天堂看它。我有时会问自己,如果这些人的理解力从上面打开,他们能如在晴天白日之下那样看见:自然界本身是死的,人类聪明本质上什么都不是,在这两种情况下,相反的表象是流注的结果,那么他们会不会承认圣治呢?我意识到,凡确认支持自然界和人类精明的人,都不会承认它,因为从下面流入的属世之光会立刻熄灭从上面流入的属灵之光。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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