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86

186.人若清楚看见

186.人若清楚看见圣治的运作,就会悖逆神,还会否认祂,因为人沉浸在自我之爱的快乐中,这快乐构成他的生命。这意味着当他被保持在其生命的快乐中时,就处于自由之中;因为自由与这快乐构成一体。因此,他若发觉他正在不断被引离他的快乐,就会发怒,好像有人试探摧毁他的生命,并视这个人为仇敌。为阻止这一切发生,主不会在祂的圣治中清楚显现,而是利用它默默引导人,如同引导一股暗流,或顺水载舟。结果,人只知道他不断处于自我之中,因为人的自由与自我感构成一体。由此清楚可知,这自由会将圣治所引入的东西归给人;但是,如果圣治将自己显明,这种事是不会发生的。被归给就是变成生命的一部分。

最后的审判 #48

48.在灵界,我所看

48.在灵界,我所看见的对受审判的所有民族和人民的排列如下:聚集在中心的是被称为改革宗的新教徒,他们也照所属国家来划分;德国人朝北;瑞典人朝西;丹麦人在西边;荷兰人朝东南;英国人在中间。新教徒所占据的整个中心区域,其周围聚集的是天主教徒,他们大多在西部,但有些在南部。在他们之外的伊斯兰教徒同样照所属国家来划分,他们出现在西南部。在他们之外聚集着数目庞大的外邦人或异教徒,他们构成外围。在这些人之外可以说是一个海,形成边界。

这些民族之所以按不同方位被如此排列,是因为它们的方位取决于各个民族领受神性真理的共享能力。因此,在灵界,根据各人所住的方位和地方就能认出他;此外,在一个大型社群里面,根据他所居住的位置也能认出他;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48—149节)。当他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时,同样的情形也会发生。无论在哪种情况下,他们经过特定地区所取的路线,都取决于由属于他们自己生活的情感所产生的思维的相继状态。下面我们会看到,这就是他们如何被带到自己的地方。简言之,每个人在灵界所走的路都是其心智思维的实际反映。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道路、行走等词在灵义上表示属灵生命的方向和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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