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6.人若清楚看见圣治的运作,就会悖逆神,还会否认祂,因为人沉浸在自我之爱的快乐中,这快乐构成他的生命。这意味着当他被保持在其生命的快乐中时,就处于自由之中;因为自由与这快乐构成一体。因此,他若发觉他正在不断被引离他的快乐,就会发怒,好像有人试探摧毁他的生命,并视这个人为仇敌。为阻止这一切发生,主不会在祂的圣治中清楚显现,而是利用它默默引导人,如同引导一股暗流,或顺水载舟。结果,人只知道他不断处于自我之中,因为人的自由与自我感构成一体。由此清楚可知,这自由会将圣治所引入的东西归给人;但是,如果圣治将自己显明,这种事是不会发生的。被归给就是变成生命的一部分。
254.前面说明,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教义就像一盏明灯,使纯正的真理被看到,这是因为圣言纯由对应写成(226-228节)。因此,圣言中的许多内容是真理的表象,而非赤裸的真理。并且许多事是照着纯属世人的理解力来写的,然而是以这样的方式写的:即简单人简单地理解,聪明人明智地理解,智慧人则智慧地理解。这就是圣言的性质,故真理的表象,也就是被包裹起来的真理,可视作赤裸的真理。但这些表象一旦被确认,就会变成谬误,因为它们本质上是虚假。正是因为将真理的表象当作纯正真理并确认之,才产生了一切异端邪说,这些异端邪说已经并仍旧存在于基督教界。但将人罚入地狱的,并非这些异端邪说本身,而是引用圣言、运用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来确认包含在异端邪说里的虚假,并过着邪恶的生活。因为每个人就生在自己国家或父母的宗教信仰中,从小就被引入其中,后来又持守它。由于俗事和探究这类真理时理解力的不足,他也无法摆脱它的虚假。将人罚入地狱的,是邪恶的生活和对虚假的确认,并且这种确认已经到了纯正真理被毁的地步。人若持守自己的宗教信仰,信神(在基督教会则信主),视圣言为神圣,并出于宗教的动机照十诫生活,就不会陷入虚假。因此,当听闻真理,并以自己的方式来领受它们时,他就能信奉它们,并由此从虚假中被解救出来。然而,若人确认其宗教信仰的虚假,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虚假一经确认,就会稳定下来,无法根除。确认虚假如同向它宣誓效忠,尤其在它粘附到我欲或对自己才华的骄傲上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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