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6.人若清楚看见圣治的运作,就会悖逆神,还会否认祂,因为人沉浸在自我之爱的快乐中,这快乐构成他的生命。这意味着当他被保持在其生命的快乐中时,就处于自由之中;因为自由与这快乐构成一体。因此,他若发觉他正在不断被引离他的快乐,就会发怒,好像有人试探摧毁他的生命,并视这个人为仇敌。为阻止这一切发生,主不会在祂的圣治中清楚显现,而是利用它默默引导人,如同引导一股暗流,或顺水载舟。结果,人只知道他不断处于自我之中,因为人的自由与自我感构成一体。由此清楚可知,这自由会将圣治所引入的东西归给人;但是,如果圣治将自己显明,这种事是不会发生的。被归给就是变成生命的一部分。
SS47.圣言的外在事物,也就是它的字义,由耶路撒冷圣殿的外在事物来代表。这是因为圣殿和会幕一样,都代表天堂和教会,因而代表圣言。耶路撒冷的圣殿代表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耶稣这话是以祂的身体为殿。(约翰福音2:19, 21)
当某种东西表示主时,它也表示圣言,因为主就是圣言。由于圣殿的内在事物代表天堂和教会,因而圣言的内在事物,所以圣殿的外在事物代表并表示天堂和教会,因而圣言的外在事物,圣言的外在事物就是它的字义。关于圣殿的外在事物,我们读到:
它们以未凿的整块石头建成,里面是香柏木的;内殿所有的墙上,都刻着基路伯、棕树和绽开的花;地板都贴上金子。(列王纪上6:7, 29–30)
这一切事物也表示圣言的外在事物,也就是字义的神圣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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