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85

185.获知这一事实

185.获知这一事实的最好方法就是了解人死后在灵界的状态。在那里,在那些曾在物质界变得强大富有,但在其强大富有中只关注自己的人当中,大多数人一开始谈论神和圣治,就好像他们从心里承认它们。但那时,他们因清楚看见圣治,并从中看到自己的最终命运,也就是说,他们要下入地狱,于是就联合那里的魔鬼,然后不仅否认神,还亵渎神,最后陷入如此疯狂,以至于承认更强大的魔鬼为他们的诸神;他们最强烈的渴望就是也成为诸神自己。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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