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3.人若清楚看见圣治及其运作,就会否认神,这一点似乎不太可能;因为表面上看,人若真的清楚看见它,就不能不承认它,从而承认神;然而,事实恰恰相反。圣治从来不照着人的意愿之爱行动,而是不断反对它。因为由于遗传的邪恶,人总是渴望最低层的地狱;但主按祂的旨意不断引导他远离这个地狱,并把他从中拉出来,首先拉到一个相对温和的地狱,然后拉出地狱,最后拉到在天堂的祂自己那里。圣治的这种运作持续进行。因此,人若清楚看见或感受到这种拉离或带走,就会愤怒,把神视为他的仇敌,并出于他自我的邪恶而否认神。所以,为防止人知道这一切,他被保守在自由状态中;在这种状态下,他只知道自己引导自己。
举例有助于说明这一点。人因遗传而渴望变得强大富有;只要这些爱不受约束,他就渴望变得越来越强大富有,最终变成最强大、最富有的;甚至他仍不满足于此,还想变得比神自己还强大,拥有天堂本身。这种痴迷就深深隐藏在遗传的邪恶,因而隐藏在人的生命和这生命的本性之中。圣治不会瞬间除去这恶,因为如果它真的被瞬间除去,人就无法存活;相反,它如此悄悄并逐渐除去它,以至于人对此一无所知。它通过让人照着他理性塑造的思维行动而如此行,然后利用各种手段,包括理性、文明和道德的手段把他引离邪恶;他就是这样照着他在自由中能被引导的程度而被引离。此外,邪恶不可能从任何人那里被除去,除非它浮出表面,被看见并承认。它就像一个伤口,在打开之前无法愈合。
这意味着,人若真的知道并看见主通过祂的圣治作工反对他的生命之爱,就是给予他最大快乐的爱,必然走到反面,感到愤怒,奋力反击,说难听的话,最终出于自己的邪恶通过否认它,从而否认神而甩开圣治的运作。他若看见它阻碍他成功,看见自己地位下降或丧失财富,尤其会这么做。
但必须知道的是,主从来不引导人远离对地位或财富的追求,只是引导他远离仅仅为了显赫或为了自己而对追求地位的痴迷,同样引导他远离为了纯粹的富裕,也就是财富本身而对获得财富的痴迷。当主引导人远离这些东西时,祂就把人引入对功用的爱,好叫他不要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功用的缘故来看待显赫,因而使显赫首先属于功用,其次属于他自己,而不是首先属于他自己,其次属于功用。这同样适用于财富。主自己在圣言的许多地方教导说,祂不断使自高的降为卑,使自卑的升为高;祂在圣言中的教导也属于祂的圣治。
521.但是,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这遗传之恶并非人实际所犯罪恶本身,而是朝向这恶的倾向。这是谁都会承认的事,只要他在自己的经验中运用推理能力。谁不知道小孩子一生下来,面貌、举止、性情与其父母大致相似,甚至孙辈、曾孙辈也类似其祖父母、曾祖父母?很多人还能以此,甚至凭着面相辨别各家族,甚至各民族,如辨别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面貌、眼睛、言谈举止认出犹太人?并且,你若能感知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所放射的生命气场,同样能确信他们的性情与心智的这种相似性。
由此可知,人并非生来就进入实际的邪恶,而只是进入朝向这些邪恶的一种倾向,或多或少偏向某些特定邪恶。所以,死后人受审判不是根据遗传之恶,而是根据他本人实际犯下的罪恶。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主的律例明显看出来: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这一点通过死于婴儿期之人的状况向我证明了;他们只有向恶的倾向,也就是说,他们想去做,但没去做。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得救。
刚才所提到的这种向恶的倾向与偏好,会通过父母遗传给孩子及其后代,只有通过从主新生,即所谓的重生才能被打破。若不重生,这倾向不但持续存留,还会通过历代父母强化,变得更容易倾向邪恶,最终倾向各种罪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犹太人仍是其祖犹大的形像。这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行淫,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所以,这遗传的性情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强化,以至于现在犹太人仍不能发自内心接纳和信奉基督教。之所以说他们不能,是因为其心智的内在意愿对此是抵触的,正是这种抵触的意愿造成了这种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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