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3.人若清楚看见圣治及其运作,就会否认神,这一点似乎不太可能;因为表面上看,人若真的清楚看见它,就不能不承认它,从而承认神;然而,事实恰恰相反。圣治从来不照着人的意愿之爱行动,而是不断反对它。因为由于遗传的邪恶,人总是渴望最低层的地狱;但主按祂的旨意不断引导他远离这个地狱,并把他从中拉出来,首先拉到一个相对温和的地狱,然后拉出地狱,最后拉到在天堂的祂自己那里。圣治的这种运作持续进行。因此,人若清楚看见或感受到这种拉离或带走,就会愤怒,把神视为他的仇敌,并出于他自我的邪恶而否认神。所以,为防止人知道这一切,他被保守在自由状态中;在这种状态下,他只知道自己引导自己。
举例有助于说明这一点。人因遗传而渴望变得强大富有;只要这些爱不受约束,他就渴望变得越来越强大富有,最终变成最强大、最富有的;甚至他仍不满足于此,还想变得比神自己还强大,拥有天堂本身。这种痴迷就深深隐藏在遗传的邪恶,因而隐藏在人的生命和这生命的本性之中。圣治不会瞬间除去这恶,因为如果它真的被瞬间除去,人就无法存活;相反,它如此悄悄并逐渐除去它,以至于人对此一无所知。它通过让人照着他理性塑造的思维行动而如此行,然后利用各种手段,包括理性、文明和道德的手段把他引离邪恶;他就是这样照着他在自由中能被引导的程度而被引离。此外,邪恶不可能从任何人那里被除去,除非它浮出表面,被看见并承认。它就像一个伤口,在打开之前无法愈合。
这意味着,人若真的知道并看见主通过祂的圣治作工反对他的生命之爱,就是给予他最大快乐的爱,必然走到反面,感到愤怒,奋力反击,说难听的话,最终出于自己的邪恶通过否认它,从而否认神而甩开圣治的运作。他若看见它阻碍他成功,看见自己地位下降或丧失财富,尤其会这么做。
但必须知道的是,主从来不引导人远离对地位或财富的追求,只是引导他远离仅仅为了显赫或为了自己而对追求地位的痴迷,同样引导他远离为了纯粹的富裕,也就是财富本身而对获得财富的痴迷。当主引导人远离这些东西时,祂就把人引入对功用的爱,好叫他不要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功用的缘故来看待显赫,因而使显赫首先属于功用,其次属于他自己,而不是首先属于他自己,其次属于功用。这同样适用于财富。主自己在圣言的许多地方教导说,祂不断使自高的降为卑,使自卑的升为高;祂在圣言中的教导也属于祂的圣治。
341.若认为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而是神随心所欲地拯救或诅咒祂所乐意的任何人,那会让沦丧之人可以名正言顺地指控神缺乏慈悲与怜悯、甚至残忍。事实上,这等于否认神是神,并断言神在圣言中所说的话毫无意义,祂的诫命无关紧要,或微不足道。
此外,若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那他也可以控诉神违犯了祂在西奈山上用自己的手指写在两块石版上的圣约。
从主的话(约翰福音14:21-24)明显可知,神不能不去拯救那些照祂诫命生活并信靠祂的人。事实上,凡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智之人若能认真思考:神既始终与人同在、赋予他生命,以及去理解和爱的能力,那祂必然爱人,并通过祂的爱将自己联结于那些过着良善生活、持守正确信仰之人,那他会对此深信不疑。神已将这一点铭刻在每个人、每个生物之中。一个父亲或母亲会不认他们的孩子吗?鸟会不认它的幼雏,兽会不认它的幼崽吗?连老虎、豹子和毒蛇都不会如此。对神而言,有差别的行为会违背祂所在并照之行事的秩序,也违背祂通过创世而施加于人的秩序。就象诅咒一个过着良善生活并持守正确信仰之人对神来说是不可能的,反过来也一样,拯救一个过着邪恶生活并因此持守错误信仰之人对神来说也是不可能的。
第二种情形同样违背秩序,因此违背神的全能,这全能唯有在公义的道路上才能前行,公义的律法就是不变的真理。因为主说: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凡对神的本质与人的自由意愿有所了解的人,都能领悟这一点。例如,亚当有吃生命树的果子或善恶知识树的果子的自由。如果他只吃生命树的果子,神会将他赶出园子吗?我不这样认为。但是,如果他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后,神还会留他在园子吗?我也不这样认为。同样,我难以想象神会将已被接收进天堂的天使投入地狱,也不承认被判为魔鬼之人会进入天堂。对神而言,这些事情都不可能,哪怕利用祂自己的全能。关于这些,可参看神性全能相关章节(49-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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