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3.人若清楚看见圣治及其运作,就会否认神,这一点似乎不太可能;因为表面上看,人若真的清楚看见它,就不能不承认它,从而承认神;然而,事实恰恰相反。圣治从来不照着人的意愿之爱行动,而是不断反对它。因为由于遗传的邪恶,人总是渴望最低层的地狱;但主按祂的旨意不断引导他远离这个地狱,并把他从中拉出来,首先拉到一个相对温和的地狱,然后拉出地狱,最后拉到在天堂的祂自己那里。圣治的这种运作持续进行。因此,人若清楚看见或感受到这种拉离或带走,就会愤怒,把神视为他的仇敌,并出于他自我的邪恶而否认神。所以,为防止人知道这一切,他被保守在自由状态中;在这种状态下,他只知道自己引导自己。
举例有助于说明这一点。人因遗传而渴望变得强大富有;只要这些爱不受约束,他就渴望变得越来越强大富有,最终变成最强大、最富有的;甚至他仍不满足于此,还想变得比神自己还强大,拥有天堂本身。这种痴迷就深深隐藏在遗传的邪恶,因而隐藏在人的生命和这生命的本性之中。圣治不会瞬间除去这恶,因为如果它真的被瞬间除去,人就无法存活;相反,它如此悄悄并逐渐除去它,以至于人对此一无所知。它通过让人照着他理性塑造的思维行动而如此行,然后利用各种手段,包括理性、文明和道德的手段把他引离邪恶;他就是这样照着他在自由中能被引导的程度而被引离。此外,邪恶不可能从任何人那里被除去,除非它浮出表面,被看见并承认。它就像一个伤口,在打开之前无法愈合。
这意味着,人若真的知道并看见主通过祂的圣治作工反对他的生命之爱,就是给予他最大快乐的爱,必然走到反面,感到愤怒,奋力反击,说难听的话,最终出于自己的邪恶通过否认它,从而否认神而甩开圣治的运作。他若看见它阻碍他成功,看见自己地位下降或丧失财富,尤其会这么做。
但必须知道的是,主从来不引导人远离对地位或财富的追求,只是引导他远离仅仅为了显赫或为了自己而对追求地位的痴迷,同样引导他远离为了纯粹的富裕,也就是财富本身而对获得财富的痴迷。当主引导人远离这些东西时,祂就把人引入对功用的爱,好叫他不要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功用的缘故来看待显赫,因而使显赫首先属于功用,其次属于他自己,而不是首先属于他自己,其次属于功用。这同样适用于财富。主自己在圣言的许多地方教导说,祂不断使自高的降为卑,使自卑的升为高;祂在圣言中的教导也属于祂的圣治。
SS35.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28节)中我已说明,旧约中的众先知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并由此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众先知因此被称为“人子”。由此可知,通过他们所遭遇和承受的各种事,他们代表犹太人向圣言字义所施的暴行。因此,先知以赛亚被吩咐:
解掉他腰间的麻布,脱下他脚上的鞋,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2–3)
先知以西结被吩咐:
使理发匠的剃刀,剃过他的头和他的胡须,将三分之一在城中间焚烧,将三分之一用剑砍碎,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要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最后把它们扔在火中间焚烧。(以西结书5:1–4)
由于“先知”代表圣言,因而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如前所述,还由于“头”表示来自圣言的智慧,所以“头发和胡须”表示真理的最外在形式。正是由于这种含义,任何人使自己秃头,或看上去秃头,都是一种极其悲痛的标志,也是一种奇耻大辱。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该先知剃去头发和胡须,以代表犹太教会在圣言方面的状态。也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戏称以利沙秃头的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裂(列王纪下2:23–24)。因为如前所述,“先知”代表圣言,“秃头”表示没有一个最外在意义的圣言。
下一章(49节)我们会看到,“拿细耳人”代表最外在形式上的主的圣言,这就是为何他们被吩咐让头发生长,一根也不可剃去。此外,在希伯来语,“拿细耳”实际上表示头发。经上还吩咐,大祭司不可剃头(利未记21:10);一家之主也不可剃头(利未记21:5)。
这就是为何秃头对他们来说是奇耻大辱,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各人头上光秃,各人胡须剃净。(以赛亚书15:2; 耶利米书48:37)
各人脸上羞愧,各人头上光秃。(以西结书7:18)
头都光秃,肩都磨破。(以西结书29:18)
我必使众人腰束麻布,各人头上光秃。(阿摩司书8:10)
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你要剃头,使你的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都必流亡而离开你。(弥迦书1:16)
此处“使头光秃,大大地光秃”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圣言真理。一旦它们被歪曲,如犹太人所行的那样,整部圣言都会被毁,因为圣言的最外在形式是圣言的倚靠和支撑。事实上,圣言中的每个字对它的属天和属灵真理来说,都是一种倚靠和一种支撑。由于“头发”表示圣言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所以在灵界,凡轻视圣言,歪曲它的字义之人,看上去都是秃头;而那些尊重并热爱圣言的人,则拥有漂亮的头发。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下文(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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