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2.⑶人若清楚看见圣治,就要么否认神,要么把自己当成神。纯属世人,或纯唯物主义者会对自己说:“什么叫神意?它不就是普通民众从牧师那里听来的一个词吗?谁见过它的踪影?人的精明、聪明、城府和狡诈,不就是发生在这个世界上的一切事的真正原由吗?剩下的,除了必需品,结果和大量意外事件外,还有什么呢?难道神意会藏在这些东西中吗?它怎么可能在欺诈和诡计中呢?然而,这些人又说,神意掌控一切。让我看看它,我就会相信。在看到它之前,谁会相信它吗?
纯属世人或严格的唯物主义者是这么说的,但属灵人却不这么说。他承认神,故也承认神意或圣治,而且还看见它。但他无法将它显明给仅在自然界并基于自然界思考的人;因为这样一个人不能将他的心智提升到自然界之上,并在它的表象中看到圣治的迹象,或从自然法则,也就是神性智慧的律法中得出关于它的结论。因此,他若清楚看见圣治,就会把它与自然界混在一起,从而不仅会以谬见掩盖它,还会亵渎它。他不会承认它,反而会否认它;从心里否认圣治的人,也会否认神。
要么认为神掌管一切,要么认为自然掌管一切。凡认为神掌管一切的人,都认为一切都被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因而被生命本身掌管。但是,凡认为自然掌管一切的人,都认为一切都被属世之热和光掌管;然而,这些东西本身是死的,因为它们来自死的太阳。本身活着的东西不是掌管死物吗?死物能掌管任何东西吗?你若认为死物能赋予你生命,那一定是疯了。生命必须来自生命。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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