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82

182.⑶人若清楚看

182.⑶人若清楚看见圣治,就要么否认神,要么把自己当成神。纯属世人,或纯唯物主义者会对自己说:“什么叫神意?它不就是普通民众从牧师那里听来的一个词吗?谁见过它的踪影?人的精明、聪明、城府和狡诈,不就是发生在这个世界上的一切事的真正原由吗?剩下的,除了必需品,结果和大量意外事件外,还有什么呢?难道神意会藏在这些东西中吗?它怎么可能在欺诈和诡计中呢?然而,这些人又说,神意掌控一切。让我看看它,我就会相信。在看到它之前,谁会相信它吗?

纯属世人或严格的唯物主义者是这么说的,但属灵人却不这么说。他承认神,故也承认神意或圣治,而且还看见它。但他无法将它显明给仅在自然界并基于自然界思考的人;因为这样一个人不能将他的心智提升到自然界之上,并在它的表象中看到圣治的迹象,或从自然法则,也就是神性智慧的律法中得出关于它的结论。因此,他若清楚看见圣治,就会把它与自然界混在一起,从而不仅会以谬见掩盖它,还会亵渎它。他不会承认它,反而会否认它;从心里否认圣治的人,也会否认神。

要么认为神掌管一切,要么认为自然掌管一切。凡认为神掌管一切的人,都认为一切都被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因而被生命本身掌管。但是,凡认为自然掌管一切的人,都认为一切都被属世之热和光掌管;然而,这些东西本身是死的,因为它们来自死的太阳。本身活着的东西不是掌管死物吗?死物能掌管任何东西吗?你若认为死物能赋予你生命,那一定是疯了。生命必须来自生命。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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