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2.⑶人若清楚看见圣治,就要么否认神,要么把自己当成神。纯属世人,或纯唯物主义者会对自己说:“什么叫神意?它不就是普通民众从牧师那里听来的一个词吗?谁见过它的踪影?人的精明、聪明、城府和狡诈,不就是发生在这个世界上的一切事的真正原由吗?剩下的,除了必需品,结果和大量意外事件外,还有什么呢?难道神意会藏在这些东西中吗?它怎么可能在欺诈和诡计中呢?然而,这些人又说,神意掌控一切。让我看看它,我就会相信。在看到它之前,谁会相信它吗?
纯属世人或严格的唯物主义者是这么说的,但属灵人却不这么说。他承认神,故也承认神意或圣治,而且还看见它。但他无法将它显明给仅在自然界并基于自然界思考的人;因为这样一个人不能将他的心智提升到自然界之上,并在它的表象中看到圣治的迹象,或从自然法则,也就是神性智慧的律法中得出关于它的结论。因此,他若清楚看见圣治,就会把它与自然界混在一起,从而不仅会以谬见掩盖它,还会亵渎它。他不会承认它,反而会否认它;从心里否认圣治的人,也会否认神。
要么认为神掌管一切,要么认为自然掌管一切。凡认为神掌管一切的人,都认为一切都被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因而被生命本身掌管。但是,凡认为自然掌管一切的人,都认为一切都被属世之热和光掌管;然而,这些东西本身是死的,因为它们来自死的太阳。本身活着的东西不是掌管死物吗?死物能掌管任何东西吗?你若认为死物能赋予你生命,那一定是疯了。生命必须来自生命。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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