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1.心智的属灵事物与身体的属世事物之间有一种相似性,因为心智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身体的一切事物。因此,心智激活身体的外在功能,一般来说可随意激活。它激活眼睛去看,耳朵去听,口舌去吃喝、说话,手去工作,脚去行走,生殖器官去繁衍。心智不仅激活外在器官去做这一切,还在每一步上激活内在器官,从最内层影响最外层,从最外层影响最内层。所以,当它激活嘴巴去说话时,同时也激活肺、喉、声门、舌和唇,使它们分别并一起发挥各自功能;它还使脸作出合适的表情。
这一切清楚表明,论及身体的属世形式的话同样能论及心智的属灵形式;论及身体的属世运作的话,也能论及心智的属灵运作。因此,人如何安排外在形式,主就如何安排内在形式。当人凭自己安排外在形式时,主以一种方式安排内在形式;当人靠着主,同时貌似凭自己安排外在形式时,主则以另一种方式安排内在形式。此外,人的心智在整个形式上就是一个人;因为它是人的灵,死后,这灵看上去就是一个人,和在世时一样;因此,身体和心智两者之间有相似性。论及身体中外在与内在的结合的话,也适用于心智中外在与内在的结合;唯一区别在于,一个是属世的,一个是属灵的。
521.但是,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这遗传之恶并非人实际所犯罪恶本身,而是朝向这恶的倾向。这是谁都会承认的事,只要他在自己的经验中运用推理能力。谁不知道小孩子一生下来,面貌、举止、性情与其父母大致相似,甚至孙辈、曾孙辈也类似其祖父母、曾祖父母?很多人还能以此,甚至凭着面相辨别各家族,甚至各民族,如辨别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面貌、眼睛、言谈举止认出犹太人?并且,你若能感知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所放射的生命气场,同样能确信他们的性情与心智的这种相似性。
由此可知,人并非生来就进入实际的邪恶,而只是进入朝向这些邪恶的一种倾向,或多或少偏向某些特定邪恶。所以,死后人受审判不是根据遗传之恶,而是根据他本人实际犯下的罪恶。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主的律例明显看出来: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这一点通过死于婴儿期之人的状况向我证明了;他们只有向恶的倾向,也就是说,他们想去做,但没去做。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得救。
刚才所提到的这种向恶的倾向与偏好,会通过父母遗传给孩子及其后代,只有通过从主新生,即所谓的重生才能被打破。若不重生,这倾向不但持续存留,还会通过历代父母强化,变得更容易倾向邪恶,最终倾向各种罪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犹太人仍是其祖犹大的形像。这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行淫,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所以,这遗传的性情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强化,以至于现在犹太人仍不能发自内心接纳和信奉基督教。之所以说他们不能,是因为其心智的内在意愿对此是抵触的,正是这种抵触的意愿造成了这种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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