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1.心智的属灵事物与身体的属世事物之间有一种相似性,因为心智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身体的一切事物。因此,心智激活身体的外在功能,一般来说可随意激活。它激活眼睛去看,耳朵去听,口舌去吃喝、说话,手去工作,脚去行走,生殖器官去繁衍。心智不仅激活外在器官去做这一切,还在每一步上激活内在器官,从最内层影响最外层,从最外层影响最内层。所以,当它激活嘴巴去说话时,同时也激活肺、喉、声门、舌和唇,使它们分别并一起发挥各自功能;它还使脸作出合适的表情。
这一切清楚表明,论及身体的属世形式的话同样能论及心智的属灵形式;论及身体的属世运作的话,也能论及心智的属灵运作。因此,人如何安排外在形式,主就如何安排内在形式。当人凭自己安排外在形式时,主以一种方式安排内在形式;当人靠着主,同时貌似凭自己安排外在形式时,主则以另一种方式安排内在形式。此外,人的心智在整个形式上就是一个人;因为它是人的灵,死后,这灵看上去就是一个人,和在世时一样;因此,身体和心智两者之间有相似性。论及身体中外在与内在的结合的话,也适用于心智中外在与内在的结合;唯一区别在于,一个是属世的,一个是属灵的。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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