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0.⑵人若清楚看见圣治,就会干扰它行进的秩序和进程,败坏并毁掉它。为了使理性人和属世人都能清楚明白这一点,必须按以下顺序举例来说明:
①外在与内在如此紧密相连,以至于它们在它们所行的一切事上都行如一体。
②人仅在一些外在的事上与主合作;他若真的同时在内在的事上也这样,就会败坏并毁掉圣治行进的整个秩序和进程。然而,如前所述,我需要举例说明这一点。
①外在与内在如此紧密相连,以至于它们在它们所行的一切事上都行如一体。在此以人体的某些部位为例来说明这一点。整个人体及其每个部位都有外在和内在;外在被称为皮肤、膜和鞘,而内在是由各种神经纤维和血管交织构成的形式。包围它们的鞘通过它自身的延伸而进入一切内层,甚至进入最内层;因此,外在,也就是鞘,与一切内在,也就是由纤维和血管构成的器官形式结合在一起。由此可推知,外在怎样作用或被作用,内在也怎样作用或被作用;因为它们都不断联结在一起。
以人体普遍的鞘为例,如胸膜,也就是普遍的胸鞘,或心鞘和肺鞘,从解剖学的视角来检查它;或你若没有做过解剖学研究,就请教解剖学专家;你会被告知,这种普遍的鞘通过各种盘绕和它自身的延伸,变得越来越纤细,从而进入肺脏的最内层,甚至进入最小的支气管支,进入作为肺脏起始的小气囊;更不用说它随后通过气管进入朝向舌头的喉了。由此可见,最外层和最内层之间有一个持续的联结;所以最外层怎样作用或被作用,来自最内层的内层就怎样作用或被作用。这就是为何当这最外在的鞘,就是胸膜充血,或发炎或溃烂时,肺就从其最内层衰竭。如果疾病不断恶化,那么肺的一切活动都会停止,这个人就会死亡。
整个人体处处都是这种情况,如腹膜,也就是所有腹部内脏的总鞘;还有包围几个器官的鞘,如胃、肝、胰、脾、肠、肠系膜、肾及两性生殖器官的鞘。任取其中一个腹部内脏,仔细检查它,你就会明白,或求问精通解剖学的人,你就会获知。以肝为例,你会发现这个器官的鞘与腹膜,并通过鞘与它的最外层之间有一个联结;因为来自鞘的持续延伸通过嵌入直达内层,并以这种方式继续直达最内层;所有部分通过这些手段被如此捆绑在一起,以至于当鞘作用或被作用时,整个形式以同样的方式作用或被作用。其它器官也一样,这是因为在每个形式中,总体和细节,或普遍物和具体物都通过奇妙的联结而行如一体。后面(181节)会看到,适用于与动作和行为有关的身体形式及其运作的,也适用于与意愿和理解力的运作有关的属灵形式,适用于它们状态的变化和演变。既然人与主在一些外在的事上合作,并且人不会丧失照理性行动的自由,那么可推知,主只能照着祂与人于外在所做的而于内在进行作用。因此,如果人不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思维和意愿的外在,连同它们的内在会一起变得败坏并遭到削弱;比较像胸膜受到被称为胸膜炎的疾病攻击,这种病会造成身体死亡。
②人若同时意识到内在过程,就会败坏并毁掉圣治的整个秩序和进程。这一点也可通过人体的例子来说明。人若知道大小脑如何通过神经纤维运作,这些纤维如何影响肌肉,肌肉如何产生动作,并利用这种知识按他控制自己行为的方式控制这些过程,岂不把它们都败坏并毁掉吗?
一个人若知道胃如何消化,周围的器官如何汲取它们所需的份,造血,并把它输送出去,以供应生命的一切运作,像管理外在事务,如吃喝那样管理这些事,岂不把它们都败坏并毁掉吗?他在管理看似单个事物的外在时,都无不以奢侈和放纵来毁掉它,那么若叫他控制无限的内在事务,会发生什么事呢?因此,为防止人的意愿以某种方式进入内在并掌控它们,除了构成覆盖物或包裹它们的肌肉外,内在完全不受他的意志支配;他甚至不知道它们如何运作,只知道它们在运作。
其它器官也一样。如,人若真的控制眼睛的内部运作去看、耳朵的内部运作去听、舌头的内部运作去尝、皮肤的内部运作去感觉、心脏的内部运作去跳动、肺脏的内部运作去呼吸、肠系膜的内部运作去分配乳糜、肾脏的内部运作去分泌、生殖器官的内部运作去繁衍、子宫的内部运作去完善胚胎等等,岂不以无数种方式败坏并毁掉其中圣治行进的秩序吗?众所周知,人会有意识地做外在的事;也就是用眼睛去看,用耳朵去听,用舌头品尝,用皮肤感觉,用肺脏呼吸,使妻子怀孕等等。对他来说,知道这些外在过程,并为了身心健康而管理好它们,难道还不够吗?如果连这一切都做不好,那么他若真的控制内在过程,会出现什么状况呢?由此明显可知,一个人若真的清楚看见圣治,就会干扰它行进的秩序和进程,败坏并毁掉它。
288.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律法”。有必要解释一下“律法”的严格意义、广泛意义和最广泛的意义分别是什么。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意义来说,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例,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指整部圣言。众所周知,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条例。这一点从从具体条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一条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利未记:
这是赎愆祭的条例。(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7,11)
这是素祭的条例。(利未记6:14)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之人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有关立王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11,12,26;以及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约翰福音1:45;7:22, 23; 8:5等)。
保罗所说的遵行律法就是指这些条例,在那里他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16)。最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在诗篇(82:6)也说过。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在诗篇(89:29;110:4)、但以理书(7:14)也说过。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在诗篇(35:19)也说过。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约翰福音7:48,49)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上述经文中,律法均表示整部圣经。大卫诗篇中还有上千条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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