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9.由于预知未来会毁掉人性本身,也就是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所以任何人都不可以知道未来;但每个人都可以凭理性得出关于未来的结论;因此,理性与属于它的一切都进入人的生命。这就是为何一个人不可以知道他死后的命运,或在参与任何事之前,不可以知道这事。因为他若知道这一切,就不再出于他的内在自我思考他当如何行动,或如何生活才能达到某个特定目的,而是会出于他的外在自我简单地思考这一切正在到来;这种状态会关闭他心智的内层,就是他生命的两个官能,即自由和理性主要所在的地方。知道未来的渴望是大多数人与生俱来的;但这种渴望来源于对邪恶的爱,因而从那些相信圣治的人那里被拿走;他们被赋予一种信靠,即相信主会掌管他们的命运。所以他们不想提前知道它,唯恐以某种方式干扰了圣治。主在路加福音(12:14-48)中以种种方式教导了这一点。
灵界中的许多事充分证明,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大多数人死后进入灵界时,都想知道自己的命运;但他们被告知,若生活良善,命运就在天堂;若生活邪恶,命运就在地狱。但所有人,甚至恶人,都害怕地狱,于是就问当做什么,当信什么才能进天堂。他们被告知,凡他们所喜欢的,他们都可以去做并相信;不过,要认识到,地狱不行良善,也不信真理;而天堂只行良善、信真理:“你们若能,就去求问何为良善,何为真理,并思想真理,实行良善。”因此,在灵界和在自然界一样,所有人都需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然而,他们在这世界上如何行事,在灵界照样如何行事;因为每个人的生活都在等着他,他的命运由此也在等着他;事实上,生活决定了命运。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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