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9.由于预知未来会毁掉人性本身,也就是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所以任何人都不可以知道未来;但每个人都可以凭理性得出关于未来的结论;因此,理性与属于它的一切都进入人的生命。这就是为何一个人不可以知道他死后的命运,或在参与任何事之前,不可以知道这事。因为他若知道这一切,就不再出于他的内在自我思考他当如何行动,或如何生活才能达到某个特定目的,而是会出于他的外在自我简单地思考这一切正在到来;这种状态会关闭他心智的内层,就是他生命的两个官能,即自由和理性主要所在的地方。知道未来的渴望是大多数人与生俱来的;但这种渴望来源于对邪恶的爱,因而从那些相信圣治的人那里被拿走;他们被赋予一种信靠,即相信主会掌管他们的命运。所以他们不想提前知道它,唯恐以某种方式干扰了圣治。主在路加福音(12:14-48)中以种种方式教导了这一点。
灵界中的许多事充分证明,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大多数人死后进入灵界时,都想知道自己的命运;但他们被告知,若生活良善,命运就在天堂;若生活邪恶,命运就在地狱。但所有人,甚至恶人,都害怕地狱,于是就问当做什么,当信什么才能进天堂。他们被告知,凡他们所喜欢的,他们都可以去做并相信;不过,要认识到,地狱不行良善,也不信真理;而天堂只行良善、信真理:“你们若能,就去求问何为良善,何为真理,并思想真理,实行良善。”因此,在灵界和在自然界一样,所有人都需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然而,他们在这世界上如何行事,在灵界照样如何行事;因为每个人的生活都在等着他,他的命运由此也在等着他;事实上,生活决定了命运。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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