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8.人不可以知道未来,也是为了人能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因为众所周知,一个人会渴望实际拥有凡他所爱的,并通过自己的理性引导自己达到这个目的。人们还知道,一个人以理性深思的一切都来自对通过思维把它付诸实施的爱。因此,如果他通过神性预言知道效果或结果,他的理性就会停止行动,他的爱也随之停止行动;因为爱与理性一同终止于结果,并从该结果重新开始。理性的快乐就在于出于爱在思维中看见结果,不是实现之后,而是实现之前的结果,也就是说,不是当下,而是将来的结果。这就是带给我们所说的希望的东西,这希望随着人翘望或期待一个结果而在理性中消长变化。这种快乐完全存在于结果中,但之后会与属于它思维一道消退。
如果预知一个结果,同样的情况也会发生。人类心智不断处于三样事物中,它们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其中无论缺失哪一个,人类心智都不在自己的生命中。意愿的情感是起源上的目的;理解力的思维是有效的原因或方法;身体行为,口中的言语或外在感觉则是通过思维所实现的目的的结果。谁都能清楚看出,当人类心智仅在意愿的情感中,接下来什么也没有时,或同样当它仅在结果中时,它就不在自己的生命中。因此,心智不从分离的这三者当中的任何一个,只从结合在一起的这三者中获得生命。如果预言发生的事,心智的这种生命或活动就会削弱并消失。
131.这些事也可通过比喻来说明,打比喻是为了那些普通人,比起基于圣言和推理的演绎分析,他们通过比喻看得更明白。每个市民或臣民通过执行国王的命令和教导而忠诚于他,若为了王受苦则显得更忠诚,若为他献出生命,尤其忠诚,如在战争和交战中所发生的情形。同样,通过实现对方的愿望,朋友,或父子,或主仆之间会靠得更近;若他们能抗击敌人保护对方,则更是如此;若能为捍卫他们的荣耀而战,关系还要更进一层。当人与那些对着他所求爱的少女口出恶言之人决斗,甚至在决斗中被对手所伤时,他与少女的关系岂不会联结起来?这类事件使人们团结起来,这是一个自然法则。主说: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为此,父爱我。(约翰福音10:11,17)132. (7)相信十字架受难是真正的救赎行为,这是教会的根本性错误;这个错误,连同有关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错误,已败坏了整个教会,甚至到了其中属灵之物荡然无存的地步。如今,还有什么东西能比以下观念更能塞满正统神学书籍,或更热情地在学院中被教导和灌输,或更频繁地在讲坛上被宣讲和传扬的呢?即:父神向人类发怒,不仅将其从身边赶走,还把它置于普遍的诅咒之下,从而把它逐出教会;但祂又是仁慈的,故祂说服,或迫使自己的儿子降下来,担当这个诅咒的判决,以平息祂父亲的愤怒;只有这样祂才能以赞许的眼光看待人类。而且,这一切实际上是通过圣子完成的。例如,为了担当人类的诅咒,圣子让自己被犹太人鞭打,往自己脸上吐唾沫,然后被钉十字架,就象在神面前受咒诅一样(申命记21:23)。这样行以后,父就得了安慰,并出于对祂儿子的爱而取消了这个诅咒,不过,仅仅取消了圣子所代求的那些人的诅咒,圣子因此成为父面前永恒的中保。
如今,这些及类似观念就回响在我们教堂中,再从墙上回响过来,如同森林里的回声,灌满那里所有听众的耳朵。若理性被圣言启示并清醒,谁不明白,神是怜悯本身和仁慈本身,因为祂是爱本身和善本身,这些属性是祂的本质?因此,说怜悯本身或良善本身以愤怒的眼光看待人,并对他作出诅咒的判决,却仍保持它自己的神性本质,这是一个矛盾。这类行为很难归给一个好人,只能归给一个坏人。它们也不可能归给天堂的天使,只能归给地狱灵。因此,把它们归给神是非常可怕的。
若问原因,答案是:人们把十字架受难当成了真正的救赎行为。这些错误便从这个源头涌出,就象一个错误酿成了一系列错误,或从一罐醋所流出的,无非是醋,从一个错乱的心智所流出的,无非是疯狂。一个结论会引出同类型的其它理论,因为它们就隐藏在这个结论中,一个接一个出现;从十字架受难就是救赎行为的教义中能出现并提取出关于神的更为卑鄙可耻的观念,直到以赛亚书中的话应验:
祭司和先知因浓酒东倒西歪。他们谬行审判,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以赛亚书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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