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7.把人从恶中引离,正是主圣治的持续运作。如果人真的觉察并感受到这种持续运作,又没有像一个受捆绑的人那样被引领,那么他岂不会不断与它抗争,从而要么与神争执,要么把自己与圣治混在一起?若是后者,他也会把自己当成神;若是前者,则会挣脱束缚,并否认神。显而易见,这时会有两股力量不断彼此对抗,一股是来自人的邪恶力量,一股是来自主的良善力量;当对立双方彼此对抗时,要么一方得胜,要么双方都灭亡。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得胜,它们都会灭亡,因为属于人的邪恶不会瞬间接受来自主的良善,来自主的良善也不会瞬间将邪恶从人那里逐出;如果任何一方瞬间做到的话,人将失去生命。如果人真的明显觉察并感受到圣治的运作,那么这些及其它诸多恶果就会接踵而来。我将在下文通过例子充分说明这一点。
305.这条诫命出自《出埃及记》(20:12)和《申命记》(5:16)。“当孝敬父母”的属世之义或字义,是指当尊敬父母,顺从他们,关心他们,对他们的慈爱行为表达感激。这些慈爱行为包括供养子女吃穿,把他们带向社会,以便让他们过上文明、体面的生活;教导子女宗教戒律,把他们带入天堂。父母以此为子女预备世俗的幸福和永恒的幸福。父母如此行是由于他们从主所得的仁爱,他们站在主的立场上行事。它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如果父母过世了,受监护人要尊敬自己的监护人。
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这条诫命是指当尊敬国王和地方官员,对我们来说,就是尊敬我们的国家主席和各级政府。因为他们从总体上为所有人提供生活保障,就像父母提供具体的生活保障一样。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这条诫命是指人们应当热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国家为我们提供支撑和保护,所以它被称为祖国(fatherland from father或motherland)。实际上,父母也必须尊敬我们的国家、国家元首和各级政府,并将这种观念植入到子女心中。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