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77

177.把人从恶中引

177.把人从恶中引离,正是主圣治的持续运作。如果人真的觉察并感受到这种持续运作,又没有像一个受捆绑的人那样被引领,那么他岂不会不断与它抗争,从而要么与神争执,要么把自己与圣治混在一起?若是后者,他也会把自己当成神;若是前者,则会挣脱束缚,并否认神。显而易见,这时会有两股力量不断彼此对抗,一股是来自人的邪恶力量,一股是来自主的良善力量;当对立双方彼此对抗时,要么一方得胜,要么双方都灭亡。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得胜,它们都会灭亡,因为属于人的邪恶不会瞬间接受来自主的良善,来自主的良善也不会瞬间将邪恶从人那里逐出;如果任何一方瞬间做到的话,人将失去生命。如果人真的明显觉察并感受到圣治的运作,那么这些及其它诸多恶果就会接踵而来。我将在下文通过例子充分说明这一点。

真实的基督教 #298

298.就属灵之义而

298.就属灵之义而言,神之名表示教会通过圣言所教导的一切,主借此被呼求和敬拜。所有这类事物综括起来就是神之名。因此,“妄称神之名”表示将这类事物引入无聊的闲谈、假话、谎言、诅咒、巫术或咒语中。这也是辱骂和亵渎神和祂的名。以下经文表明,圣言和教会从圣言所汲取的一切,因而一切敬拜,都是神之名:
从日出之地,我名将被呼求。(以赛亚书41:25)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各邦中必尊为大。在各处,必向我名焚香。你们却亵渎我的名,说:“耶和华的桌子是污秽的。”然而,当你们把抢夺的、瘸腿的、有病的拿来献上为祭时,对我的名嗤之以鼻。(玛拉基书1:11-13)
万民各奉自己神之名而行,我们却奉耶和华我们神之名而行。(弥迦书4:5)
耶和华立祂名之处,他们当在那里敬拜祂。(申命记12:5,11,13,14,18;16:2,6,11,15,16)
祂的名表示祂的敬拜。
耶稣说:“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集,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马太福音18:20)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不信的,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耶稣说:“我已将祢的名指示他们,还可指示他们”。(约翰福音17:26)主说:“我在撒狄有几个名”。(启示录3:4)
还有很多其它类似经文,其中神之名表示从神发出的神性,祂藉此被敬拜。而耶稣基督之名则表示整个救赎,祂的整个教导,因而整个救恩。“耶稣”表示藉着救赎的整个救恩;“基督”表示藉着其教导的整个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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