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7.把人从恶中引离,正是主圣治的持续运作。如果人真的觉察并感受到这种持续运作,又没有像一个受捆绑的人那样被引领,那么他岂不会不断与它抗争,从而要么与神争执,要么把自己与圣治混在一起?若是后者,他也会把自己当成神;若是前者,则会挣脱束缚,并否认神。显而易见,这时会有两股力量不断彼此对抗,一股是来自人的邪恶力量,一股是来自主的良善力量;当对立双方彼此对抗时,要么一方得胜,要么双方都灭亡。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得胜,它们都会灭亡,因为属于人的邪恶不会瞬间接受来自主的良善,来自主的良善也不会瞬间将邪恶从人那里逐出;如果任何一方瞬间做到的话,人将失去生命。如果人真的明显觉察并感受到圣治的运作,那么这些及其它诸多恶果就会接踵而来。我将在下文通过例子充分说明这一点。
402.(4)爱或意愿为未来的妻子,就是智慧或理解力,预备一个家或洞房。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存在于受造宇宙及其每个细节中,这是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两者在主里面,而一切受造物皆来自主。至于该婚姻如何存在于人里面,这可在心与肺的结合中,如在一面镜子里那样看出来。因为心对应于爱或良善,肺对应于智慧或真理(参看378-385节)。从这种结合可以看出,爱或意愿如何与智慧或理解力订婚,然后与它结婚,也就是与它一起步入一种婚姻。爱通过为智慧预备一个家或洞房而与它订婚,并通过藉着情感与它结合而与它结婚,后来在这个家中与它一起过智慧的生活。
这一事实只能用属灵的语言来充分描述,因为爱和智慧,因而意愿和理解力都是属灵的。诚然,属灵事物能以属世语言来表达,但只能被模糊地感知到,因为人们不知道何为爱,何为智慧,因而不知道何为对良善的情感,何为对智慧的情感,或何为对真理的情感。然而,爱与智慧,或意愿与理解力的订婚与结婚的性质,仍可以通过它们与心肺的对应关系所提供的相似性看出来。因为后者和前者的情况是一样的,并且如此相同,以至于没有任何区别,只是一个是属世的,一个属灵的。因此,从心肺清楚可知,心首先形成肺,然后与它们结合。心在胎儿内形成肺,出生后与它们结合。心在自己的家中完成这一切,它的家被称为胸,两者一起在胸部扎营,并通过称为横隔膜的隔膜和称为胸膜的覆盖物而与身体的其它器官分开。爱与智慧,或意愿与理解力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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