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6.⑴人若觉察并感受到圣治的运作,就不会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他会觉得没有什么东西是真正属于他的或来自他自己。如果他知道将来的事,情况也是这样。前面适当章节已向理解力清楚显明,按照圣治的律法,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还说明,人所愿所思所言所行的一切,在他看来要似乎来自他自己。没有这种表象,没有人会拥有自己的任何东西,他也不会是一个自主的人。因此,他不会有自我意识,从而没有什么东西会归给他;没有这种归给,他是作恶还是行善,是信神还是信地狱,都无所谓了;总之,他不会是一个人。
现说明,人若真的觉察并感受到圣治的运作,就不会有照理性行动的自由,在他看来,似乎没有什么东西来自他自己;因为他若觉察并感受到它,也会被它引领。事实上,主通过祂的圣治引领所有人,人引领自己只是表象,如前所示。因此,人若对这种引领真的有鲜活的觉察和感受,就不会有生命的意识,而是像雕像一样被驱动发声和行动。即便仍有生命的意识,他也会像一个被捆住手脚的人,或驾车的牲畜那样被引领。谁看不出这时人将没有任何自由?他若没有自由,就不会有理性;因为每个人都是出于自由并在自由中思考;凡不是他出于自由并在自由中所思考的,在他看来,似乎都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别人。事实上,你若深入思考一下,就会发现他没有思维,更不用说什么理性了,因而不会是一个人。
409.在主降世之前,几乎无人知道何为内在人或何为仁爱。这就是为何祂在多处教导亲兄弟之爱,也就是仁爱的原因;这也是新旧约的不同之处。在马太福音中,主教导当出于仁爱向对手或仇敌行善:
你们听见古时有话对他们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向恨你的人行善,为那咒诅你们的祝福。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马太福音5:43,44,45)
当彼得问祂,若有人得罪他,当饶恕对方多少次,饶恕七次可不可以,祂这样回答:
不是到七次,乃是七十个七次。(马太福音18:21,22)
我从天上听说,主宽恕每个人的罪,从不因罪惩罚任何人,甚至不将罪归咎于任何人,因为祂是爱之本和善之本;不过,罪不会因此被洗掉,除非通过悔改。当主告诉彼得要饶恕人七十个七次,还有主不会做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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