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76

176.⑴人若觉察并

176.⑴人若觉察并感受到圣治的运作,就不会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他会觉得没有什么东西是真正属于他的或来自他自己。如果他知道将来的事,情况也是这样。前面适当章节已向理解力清楚显明,按照圣治的律法,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还说明,人所愿所思所言所行的一切,在他看来要似乎来自他自己。没有这种表象,没有人会拥有自己的任何东西,他也不会是一个自主的人。因此,他不会有自我意识,从而没有什么东西会归给他;没有这种归给,他是作恶还是行善,是信神还是信地狱,都无所谓了;总之,他不会是一个人。

现说明,人若真的觉察并感受到圣治的运作,就不会有照理性行动的自由,在他看来,似乎没有什么东西来自他自己;因为他若觉察并感受到它,也会被它引领。事实上,主通过祂的圣治引领所有人,人引领自己只是表象,如前所示。因此,人若对这种引领真的有鲜活的觉察和感受,就不会有生命的意识,而是像雕像一样被驱动发声和行动。即便仍有生命的意识,他也会像一个被捆住手脚的人,或驾车的牲畜那样被引领。谁看不出这时人将没有任何自由?他若没有自由,就不会有理性;因为每个人都是出于自由并在自由中思考;凡不是他出于自由并在自由中所思考的,在他看来,似乎都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别人。事实上,你若深入思考一下,就会发现他没有思维,更不用说什么理性了,因而不会是一个人。


真实的基督教 #2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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