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74

174.⑸表面上看,

174.⑸表面上看,人于外在被主引领和教导,似乎是他在被自己引领和教导。这一切发生于人的外在,而非内在。没有人知道主如何于人的内在引领和教导他,就像没有人知道灵魂如何运作,使得眼睛能看见,耳朵能听见,口舌能说话,心脏能泵血,肺脏能呼吸,胃能消化,肝胰能调节,肾脏能分泌,以及其它不计其数的事一样。这些事没有进入人的意识和感觉。主在心智的内在物质和形式中所做的事也是这样,而这些事更是无限多。主在这一领域的运作没有向人显明,但无数效果,以及产生这些效果的一些原因是显而易见的。这些就是人与主同在于其中的外在;由于外在与内在构成一体,事实上,它们连贯于一个系列,所以主只能根据通过人自己的努力而于外在所实现的安排而在内在作出安排。

众所周知,表面上看,人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人人都能看出,没有这种表象,人不会有意愿或理解力,因而不会有情感或思维,也不会接受来自主的任何良善和真理。既然如此,那么可推知,没有这种表象,就没有关于神的理性概念,也没有仁和信,因而没有改造和重生,从而没有救赎。由此清楚可知,主将这种表象赐给人,是为了所有这些功用,尤其是为了人可以有接受和回应的能力,主由此可以与人结合,以及人与主结合;人通过这种结合能活到永远。这就是此处所理解的表象的含义。


真实的基督教 #539

539.自我反省之后

539.自我反省之后,人还有两项义务:祈求和忏悔。祈求应是这样:主满有怜悯,会恩赐抵制所悔改罪恶的力量,也会提供行善的倾向和情感,因为离了主,人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忏悔应是这样:人要看到、认识并承认自己的罪恶,发现自己是个可怜的罪人。人既没必要在主面前罗列自己的罪,也没必要祈求它们被宽恕。没必要罗列罪,是因为他已省察并在自己身上看到这些罪,因此它们便呈现在主面前,因为它们呈现在人自己面前。主还引导此人自我反省,使罪恶暴露,激起难过的情绪,连同停止罪恶、开启新生活的努力。
之所以不必向主祈求罪得赦免,原因有二:其一,罪无法被抹除,只能被移走;只要人随后停止罪恶,开启新生活,它们就会被移走。因为每种恶周围都粘附着如同一个“群团”那样的无数欲望;当人允许自己被改造与重生时,它们只能逐渐、而无法瞬间被移走。其二,主因是怜悯本身,故会赦免每个人的罪,甚至连一个罪也不归到人身上。因为主说:“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罪被废除了;因为当彼得问,他该饶恕弟兄的罪过几次?到七次可以吗?主说:
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 (马太福音18:21-22)
那么,主还有什么不能做的呢?然而,对于饱受良心折磨的人来说,为了减轻负担、获得赦免而在教会牧师面前列举自己的罪过,这没什么坏处;因为他会由此形成省察自己,并反思每日邪恶的习惯。不过,这种忏悔是属世的,而上面所描述的忏悔是属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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