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4.⑸表面上看,人于外在被主引领和教导,似乎是他在被自己引领和教导。这一切发生于人的外在,而非内在。没有人知道主如何于人的内在引领和教导他,就像没有人知道灵魂如何运作,使得眼睛能看见,耳朵能听见,口舌能说话,心脏能泵血,肺脏能呼吸,胃能消化,肝胰能调节,肾脏能分泌,以及其它不计其数的事一样。这些事没有进入人的意识和感觉。主在心智的内在物质和形式中所做的事也是这样,而这些事更是无限多。主在这一领域的运作没有向人显明,但无数效果,以及产生这些效果的一些原因是显而易见的。这些就是人与主同在于其中的外在;由于外在与内在构成一体,事实上,它们连贯于一个系列,所以主只能根据通过人自己的努力而于外在所实现的安排而在内在作出安排。
众所周知,表面上看,人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人人都能看出,没有这种表象,人不会有意愿或理解力,因而不会有情感或思维,也不会接受来自主的任何良善和真理。既然如此,那么可推知,没有这种表象,就没有关于神的理性概念,也没有仁和信,因而没有改造和重生,从而没有救赎。由此清楚可知,主将这种表象赐给人,是为了所有这些功用,尤其是为了人可以有接受和回应的能力,主由此可以与人结合,以及人与主结合;人通过这种结合能活到永远。这就是此处所理解的表象的含义。
410.由于仁爱本身居于内在人,是善愿的居所,并通过内在人居于外在人,是善行的居所,故可知,被爱的是内在人,外在人由此而被爱。还可知,人当因着他里面良善的品质而被爱;因此,良善本身才是本质上的邻舍。这一点可通过以下例子来说明:有人若从三、四个人中选出一位管家或仆人来,他岂不会考查他的内在人,选出忠诚可靠的那一位,并为此而爱他吗?同样,一个国王或长官会从三、四个候选人中选出能胜任职务的人,而拒绝不能胜任的人,无论他外表如何,也无论他的言行如何。
既然人人都是邻舍,而人又具有无限的多样性,每个人当根据自己的良善而被爱,那么显然,对邻之爱有属和种,以及等级之分。由于当爱主高于一切,故可知,对邻之爱的等级是按照对主之爱来划分的;换句话说,按照他自身所拥有的主或来自主之物的多少来划分,这也是他所拥有的良善的度量,因为一切良善皆来自主。
不过,由于这些等级存在于内在人,而内在人在世上很难被察觉,所以只要照着所知道的等级来爱邻舍就足够了。但死后,这些等级可被清楚觉察到,因为在灵界,意愿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的思维会在他们周围形成一种属灵的气场,该气场能以各种方式被感觉到。而在世时,属灵的气场会被肉体吸收,并被包裹在这人所发出的属世气场中。对邻之爱有等级之分,这明显从主关于撒玛利亚人的寓言看出来:撒玛利亚人怜悯那个被盗贼打伤的路人,然而祭司和利未人看到后却走开了;当主问这三个人中哪一个是邻舍时,得到的答复是:“那个怜悯他的”(路加福音10: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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