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3.我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解释了,那些在教会之外,没有圣言的人也通过圣言获得光。既然人通过圣言获得光,并从这光获得理解力,既然恶人和善人都拥有理解力,那么可推知,这光从它的源头进入其衍生形式,也就是对凡涉及我们的东西的感觉和思维。主说:
离了祂,人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天父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马太福音5:45)
在圣言中,和别处一样,此处的“日头”在灵义上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雨”表示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这些既赐给好人,也赐给歹人,既赐给义人,也赐给不义的人;因为若不赐给他们,就没有人拥有感觉和思维。前面(157节)说明,有独一的生命,所有人都从这生命而拥有生命,或说这生命是所有人生命的源头;感觉和思维是生命的功能,或说属于生命,所以感觉和思维来自同一个源头,就是生命所来自的那个源头。构成理解力的一切光皆来自灵界太阳,这太阳就是主,这一点已经充分说明。
341.若认为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而是神随心所欲地拯救或诅咒祂所乐意的任何人,那会让沦丧之人可以名正言顺地指控神缺乏慈悲与怜悯、甚至残忍。事实上,这等于否认神是神,并断言神在圣言中所说的话毫无意义,祂的诫命无关紧要,或微不足道。
此外,若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那他也可以控诉神违犯了祂在西奈山上用自己的手指写在两块石版上的圣约。
从主的话(约翰福音14:21-24)明显可知,神不能不去拯救那些照祂诫命生活并信靠祂的人。事实上,凡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智之人若能认真思考:神既始终与人同在、赋予他生命,以及去理解和爱的能力,那祂必然爱人,并通过祂的爱将自己联结于那些过着良善生活、持守正确信仰之人,那他会对此深信不疑。神已将这一点铭刻在每个人、每个生物之中。一个父亲或母亲会不认他们的孩子吗?鸟会不认它的幼雏,兽会不认它的幼崽吗?连老虎、豹子和毒蛇都不会如此。对神而言,有差别的行为会违背祂所在并照之行事的秩序,也违背祂通过创世而施加于人的秩序。就象诅咒一个过着良善生活并持守正确信仰之人对神来说是不可能的,反过来也一样,拯救一个过着邪恶生活并因此持守错误信仰之人对神来说也是不可能的。
第二种情形同样违背秩序,因此违背神的全能,这全能唯有在公义的道路上才能前行,公义的律法就是不变的真理。因为主说: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凡对神的本质与人的自由意愿有所了解的人,都能领悟这一点。例如,亚当有吃生命树的果子或善恶知识树的果子的自由。如果他只吃生命树的果子,神会将他赶出园子吗?我不这样认为。但是,如果他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后,神还会留他在园子吗?我也不这样认为。同样,我难以想象神会将已被接收进天堂的天使投入地狱,也不承认被判为魔鬼之人会进入天堂。对神而言,这些事情都不可能,哪怕利用祂自己的全能。关于这些,可参看神性全能相关章节(49-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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