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73

173.我在《新耶路

173.我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解释了,那些在教会之外,没有圣言的人也通过圣言获得光。既然人通过圣言获得光,并从这光获得理解力,既然恶人和善人都拥有理解力,那么可推知,这光从它的源头进入其衍生形式,也就是对凡涉及我们的东西的感觉和思维。主说:

离了祂,人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天父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马太福音5:45)

在圣言中,和别处一样,此处的“日头”在灵义上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雨”表示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这些既赐给好人,也赐给歹人,既赐给义人,也赐给不义的人;因为若不赐给他们,就没有人拥有感觉和思维。前面(157节)说明,有独一的生命,所有人都从这生命而拥有生命,或说这生命是所有人生命的源头;感觉和思维是生命的功能,或说属于生命,所以感觉和思维来自同一个源头,就是生命所来自的那个源头。构成理解力的一切光皆来自灵界太阳,这太阳就是主,这一点已经充分说明。


真实的基督教 #2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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