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3.我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解释了,那些在教会之外,没有圣言的人也通过圣言获得光。既然人通过圣言获得光,并从这光获得理解力,既然恶人和善人都拥有理解力,那么可推知,这光从它的源头进入其衍生形式,也就是对凡涉及我们的东西的感觉和思维。主说:
离了祂,人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天父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马太福音5:45)
在圣言中,和别处一样,此处的“日头”在灵义上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雨”表示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这些既赐给好人,也赐给歹人,既赐给义人,也赐给不义的人;因为若不赐给他们,就没有人拥有感觉和思维。前面(157节)说明,有独一的生命,所有人都从这生命而拥有生命,或说这生命是所有人生命的源头;感觉和思维是生命的功能,或说属于生命,所以感觉和思维来自同一个源头,就是生命所来自的那个源头。构成理解力的一切光皆来自灵界太阳,这太阳就是主,这一点已经充分说明。
416.(15)否则,爱或意愿会把智慧或理解力从它的高处拉下来,以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爱可以是属世的,也可以是属灵的。一个处于属世之爱,同时处于属灵之爱的人是一个理性的人。然而,一个只处于属世之爱的人虽能像一个属灵人那样理性思考,却不是一个理性的人。因为即便他把自己的理解力提升到天堂之光,从而提升到智慧,但属于智慧,也就是天堂之光的事物却不属于他的爱。他的爱的确实现这种提升,却是出于对名誉、荣耀和物质利益的渴望。但当他发现,他没有从这种提升中得到任何这一类的东西时(如当他照着自己的属世之爱独自思考时的情形),就不爱属于天堂之光或智慧的事物了;因此,他会把自己的理解力从它的高处拉下来,以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
例如:当理解力因被提升而处于智慧的状态时,爱就会明白何为公义,何为诚实,何为贞洁,甚至明白何为真正的爱。属世之爱能凭着它理解并沉思天堂之光中的事物的能力明白这一切,甚至能谈论和传讲它们,还能把它们描述为道德美德,同时描述为属灵美德。但当理解力没有被提升时,爱若只是属世的,就看不到这些美德,它看到的不是公义,而是不公义;不是诚实,而是欺诈;不是贞洁,而是淫乱等等。这时,它若想起当它的理解力处于提升状态时它所说的话,可能会嘲笑它们,认为它们仅仅是用来迷惑人们灵魂的手段。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爱若不热爱智慧,就是它在同一层级的配偶,就会把它从它的高处拉下来,以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爱若热爱在同一层级的智慧,就能被提升(可参看4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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