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3.我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解释了,那些在教会之外,没有圣言的人也通过圣言获得光。既然人通过圣言获得光,并从这光获得理解力,既然恶人和善人都拥有理解力,那么可推知,这光从它的源头进入其衍生形式,也就是对凡涉及我们的东西的感觉和思维。主说:
离了祂,人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天父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马太福音5:45)
在圣言中,和别处一样,此处的“日头”在灵义上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雨”表示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这些既赐给好人,也赐给歹人,既赐给义人,也赐给不义的人;因为若不赐给他们,就没有人拥有感觉和思维。前面(157节)说明,有独一的生命,所有人都从这生命而拥有生命,或说这生命是所有人生命的源头;感觉和思维是生命的功能,或说属于生命,所以感觉和思维来自同一个源头,就是生命所来自的那个源头。构成理解力的一切光皆来自灵界太阳,这太阳就是主,这一点已经充分说明。
269.⑷已经成为爱和生命的一部分的品质会遗传给后代。众所周知,人生在邪恶中,这邪恶是从父母那里遗传来的。有些人还以为这邪恶不是他从父母那里获得的,而是通过他的父母从亚当那里获得的;然而,这是一个错误。人从父亲那里获得它,他从父亲拥有自己的灵魂,灵魂在母亲里面披上一个身体。因为来自父亲的种子,即精子是接受生命的最初容器,不过是如在父亲里面的那样一种容器;事实上,种子,即精子就在他的爱之形式中,每个人的爱在其最大和最小形式上都是一样的。此外,种子,即精子具有朝向人类形式的一种努力在里面,并且逐渐发育成人类的形式。由此可推知,所谓的遗传之恶来自父亲,因而来自祖父、曾祖父,从他们相继传给后代。经验也证明了这一点,例如,各民族在情感上与他们的始祖具有相似性,这种相似性在宗族中尤其明显,在家庭中更为明显。正是这种相似性使得历代不仅通过性情、甚至通过面部特征被辨别出来。
关于这个主题,即对邪恶的爱从父母遗传给后代,我们将在下文充分讨论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与身体及其肢体和器官的对应关系时予以详细说明。在此只举这几个例子,好叫人们知道,邪恶是从历代父母那里传下来的,并且通过代代累积不断增加,直到人生来无非是恶;而且邪恶的毒性也照着属灵心智关闭的层级而增长,因为这时属世心智以这种方式从上面被关闭;最终,后代无法从这种状态中得以恢复,除非在主的帮助下避恶如罪。属灵心智只能以这种方式被打开,属世心智则通过这种打开而被带回到对应的形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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