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3.我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解释了,那些在教会之外,没有圣言的人也通过圣言获得光。既然人通过圣言获得光,并从这光获得理解力,既然恶人和善人都拥有理解力,那么可推知,这光从它的源头进入其衍生形式,也就是对凡涉及我们的东西的感觉和思维。主说:
离了祂,人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天父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马太福音5:45)
在圣言中,和别处一样,此处的“日头”在灵义上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雨”表示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这些既赐给好人,也赐给歹人,既赐给义人,也赐给不义的人;因为若不赐给他们,就没有人拥有感觉和思维。前面(157节)说明,有独一的生命,所有人都从这生命而拥有生命,或说这生命是所有人生命的源头;感觉和思维是生命的功能,或说属于生命,所以感觉和思维来自同一个源头,就是生命所来自的那个源头。构成理解力的一切光皆来自灵界太阳,这太阳就是主,这一点已经充分说明。
SS46.圣言的字义由会幕的幔子和帷帐来表示。会幕代表天堂和教会,这就是为何耶和华在西乃山上勾勒出它的样式。因此,会幕中的一切事物,如灯台、金香坛、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都代表,因而表示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事物。有约柜在其中的至圣所代表,因而表示天堂和教会的至内在之物;刻在两块石版并被保存在约柜中的律法本身表示圣言方面的主。由于外在事物从内在事物获得它们的本质,而外在和内在事物这两者都从至内层获得它们的本质,在这种情况下,至内层就是律法,所以可推知,会幕的一切事物都代表并表示圣言的神圣事物。因此,会幕的最外在事物,也就是幔子和帷帐,因而它的遮盖物和容器,表示圣言的最外在事物,也就是字义的真理和良善。由于所表示的是圣言的这些最外在事物,所以一切幔子和帷帐都是由捻的细麻,蓝色、紫色和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制成的,并绣上基路伯(出埃及记26:1, 31, 36)。在《属天的奥秘》关于这一章的论述中,我解释了会幕及其中的一切事物总体和具体上都代表并表示什么。那里说明,“幔子”和“帷帐”代表天堂和教会的外在事物,因而代表圣言的外在事物;“细麻”表示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蓝色”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紫色”表示属天良善;“染过两次的朱红色”表示属灵良善;“基路伯”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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