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2.我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已说明,主就是圣言,教会的一切教义必须取自圣言。既然主是圣言,那么可推知,被圣言教导,就是唯独被主教导。不过,这一点不太容易理解,有必要按下列顺序来说明:
①主就是圣言,因为圣言来自祂,并论述祂。
②还因为圣言就是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③因此,从圣言被教导就是被主自己教导。
④这一切是通过讲道间接实现的,但这并不夺去直接性。
①主就是圣言,因为圣言来自祂,并论述祂。在教会,没有人会否认,圣言来自主。不过,即便没有人否认圣言唯独论述主,但也没有人真正认识到这一点。我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7, 37-44节),以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62-69, 80-90, 98-100节)解释了这一点。既然圣言唯独来自主,并唯独论述主,那么可推知,人从圣言被教导,就是从主被教导,因为圣言就是神性。除了神性本身,就是圣言的源头和论述的对象之外,谁还能传达某种神性之物,并将它植入心中呢?因此,当主论到祂与门徒的结合时,祂说:
他们要住在祂里面,祂的话也住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5:7)
祂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祂与遵守祂话的人同住。(约翰福音14:20-24)
因此,从主思考就是从圣言思考,表面上看,是通过圣言思考。《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从头到尾都已说明,圣言的一切都与天堂相联。由于主就是天堂,所以这意味着圣言的一切都与主自己相联。天堂天使的确与天堂相联,但这也是来自主。
②主就是圣言,还因为圣言就是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主就是圣言,祂在约翰福音以这些话教导了这一点:
太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1:1, 14)
迄今为止,人们以为这段经文只是在说,神通过圣言教导世人,于是对它作了夸张的解释,暗示主不是圣言本身。这是因为人们不知道,“圣言”表示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或也可说,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我在《圣爱与圣智》第一部分解释了,这些就是主自己;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86节)解释了,它们就是圣言。
有必要简单解释一下,主如何是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每个人之所以为人,不是由于他的脸和身体,而是由于他的爱之良善和智慧之真理;正是这些使得一个人成为一个人,所以每个人也都是自己的真理和自己的良善,或自己的爱和自己的智慧。没有这些,他不是一个人。但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或说,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些就是太初与神同在,且就是神,成了肉身的圣言。
③因此,从圣言被教导就是被主自己教导,因为这就是从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或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也就是圣言被教导,如前所述。但每个人都是照着属于他自己的爱的理解力被教导;超出理解力的东西是不会持久的。凡在圣言里被主教导的人,在世上都接受少许真理,但等到成为天使时,会接受大量真理。因为圣言的内层,也就是神性属灵和神性属天事物,同时被植入了。然而,这些不打开,直到他离世,因而在天堂;在那里,他会进入天使的智慧,这智慧与人类智慧,也就是人以前的智慧相比,是无法形容的。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可以看到:构成天使智慧的神性属灵和神性属天事物存在于圣言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
④这一切是通过讲道间接实现的,但这并不夺去直接性。圣言只能通过父母、教师、牧师、书籍,特别是对它的阅读而被间接教授。然而,不是这些,而是主通过它们在教授圣言。此外,牧师们都知道这一点,他们说,他们不是从自己,而是从神的灵说话;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一样,都来自神。他们的确能宣讲圣言,把它带入许多人的理解力,但不能带入任何人的心;不在心里的东西会在理解力中消失;“心”表示人的爱。由此可见,人唯独被主引领和教导;当这一切通过圣言实现时,他就被主直接教导。这就是天使智慧的奥秘。
288.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律法”。有必要解释一下“律法”的严格意义、广泛意义和最广泛的意义分别是什么。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意义来说,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例,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指整部圣言。众所周知,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条例。这一点从从具体条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一条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利未记:
这是赎愆祭的条例。(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7,11)
这是素祭的条例。(利未记6:14)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之人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有关立王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11,12,26;以及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约翰福音1:45;7:22, 23; 8:5等)。
保罗所说的遵行律法就是指这些条例,在那里他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16)。最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在诗篇(82:6)也说过。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在诗篇(89:29;110:4)、但以理书(7:14)也说过。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在诗篇(35:19)也说过。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约翰福音7:48,49)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上述经文中,律法均表示整部圣经。大卫诗篇中还有上千条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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