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8.由于很少有人了解影响被主教导之人的理解力的光照,所以有必要说说它。来自主的光照有内在的和外在的;来自人的光照也有内在的和外在的。来自主的内在光照在于一个人一听见便发觉所说的话是否真实;外在光照则由此而出现在思维中。来自人的内在光照来自纯粹的确认,来自人的外在光照则来自纯粹的知识。有必要说一说它们各自的情况。
理性人凭来自主的内在光照,一听说许多事,就立刻发觉它们是否真实。例如,爱是信的生命,也就是说,信从爱获得其生命。凭内在光照,人们发觉,一个人会意愿他所爱的,行他所意愿的,这意味着爱就是行。他们还发觉,一个人也会意愿并行出他出于爱所信的,这意味着信也是行。他们又发觉,恶人不可能拥有对神的爱,或对神的信。凭内在光照,理性人一听说神为一;祂是全在;一切良善皆来自祂;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一切良善皆来自良善本身,一切真理皆来自真理本身,也会发觉一些事。当人听说这些事和其它类似的事时,就在内心深处发觉它们;他拥有这种感觉,是因为他拥有理性,并且这理性就在光照它的天堂之光中。
外在光照是来自内在光照的思维的一种光照;思维处于这种光照,会到它保持它从内在光照中所获得的那种感觉,以及它拥有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的程度,因为它从这些东西中提取支持它的理性。来自这种外在光照的思维从两边看东西;它一边看支持它的理性,一边看驳倒它的表象或幻觉;它驱散后者,收集前者。
来自人的内在光照则完全不同。在这种光中,人从一边,而不从另一边看东西;一旦下定决心,他就在一种光中看东西,这光看似前面所说的光,但它是一种冬光。以由于贿赂和利益而判案不公的法官为例。一旦通过法律和论据将他们的判决合理化,他们在这判决中就只看见公义。事实上,他们可能看到某种不公,但他们不想看见它,所以就掩盖问题,使自己瞎眼,从而不再看见它。这同样适用于在判决中受友情,或得宠的渴望,或关系纽带影响的法官。
这种人以同样的方式对待他们从权威人士或名人嘴里所听来的一切,或他们从自己的聪明中所孵化出来的一切。他们是盲目的理性者,因为他们的视觉来自他们所确认的虚假;虚假关闭视觉,而真理却打开视觉。这些人从真理之光看不见任何真理,从对公义的爱看不见任何公义,只从确认之光,也就是一种幻光去看东西。在灵界,他们看上去就像没有头的脸,或脸类似后面是木头脑袋的人脸;他们被称为理性动物,因为他们的理性只是潜在的。那些出于刻在记忆上的纯知识思考和谈论的人,就具有来自人的外在光照;这些人几乎没有能力从自己确认任何东西。
70.人越照秩序生活,就越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因为神是全在。祂在其神性秩序里面,可以说就是在自己里面,因为祂就是秩序,如前所示(52-53节)。由于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故神存在于他里面,但只有他照着神性秩序生活,才能全在于他里面。若他不照神性秩序生活,神仍在他里面,但只在他的最高区域内,赋予他理解真理和意愿良善的能力,即赋予他理解力的本能和去爱的倾向。但是,人越违背秩序生活,就越关闭其心智或灵的较低区域,从而越阻止神降下来,并以其临在充满这些较低区域。所以,神在他里面,而他却不在神里面。在天上,一个普遍规则是,神在每个人里面,无论善恶,但人却不在神里面,除非他照秩序生活。因为主说,祂愿意人在祂里面,祂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5:4)。
人凭借符合秩序的生活而在神里面,因为神全在于整个宇宙及其每一部分,在各自的最深层,这些最深层都处在秩序中。然而,在那些违背秩序的事物(它们完全是那些最深层之外的事物)里面,神通过与它们相争并且不断努力将它们带回秩序而全在。因此,人越允许自己被带回秩序,神就越全在于他的整个存在中,因而越在他里面,他也越在神里面。神离开人,就象经由其热和光的太阳离开大地一样不可能。但世上的物体只有接受如春夏时太阳所放射的热和光才能感受到太阳的能力。
这种类比也适用于神性全在。人越处于属灵之热,同时处于属灵之光,也就是说,越拥有爱之善和智之真,就越服从秩序。不过,属灵的热和光不同于属世的热和光。属世之热在冬天会从大地及其物体中消退,而属世之光则在夜里消退,因为地球凭其自转和围绕太阳的公转产生季节和时间。而属灵的热和光则不然,因为神凭借祂的太阳提供热和光,并且不象尘世太阳那样发生改变。人使自己转离,好比大地转离太阳。当转离智之真时,他好比夜里转离太阳的大地;当转离爱之善时,则好比冬天转离太阳的大地。这就是灵界太阳所产生的结果和服务(或用)与尘世太阳所产生的结果和服务(或用)之间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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