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68

168.由于很少有人

168.由于很少有人了解影响被主教导之人的理解力的光照,所以有必要说说它。来自主的光照有内在的和外在的;来自人的光照也有内在的和外在的。来自主的内在光照在于一个人一听见便发觉所说的话是否真实;外在光照则由此而出现在思维中。来自人的内在光照来自纯粹的确认,来自人的外在光照则来自纯粹的知识。有必要说一说它们各自的情况。

理性人凭来自主的内在光照,一听说许多事,就立刻发觉它们是否真实。例如,爱是信的生命,也就是说,信从爱获得其生命。凭内在光照,人们发觉,一个人会意愿他所爱的,行他所意愿的,这意味着爱就是行。他们还发觉,一个人也会意愿并行出他出于爱所信的,这意味着信也是行。他们又发觉,恶人不可能拥有对神的爱,或对神的信。凭内在光照,理性人一听说神为一;祂是全在;一切良善皆来自祂;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一切良善皆来自良善本身,一切真理皆来自真理本身,也会发觉一些事。当人听说这些事和其它类似的事时,就在内心深处发觉它们;他拥有这种感觉,是因为他拥有理性,并且这理性就在光照它的天堂之光中。

外在光照是来自内在光照的思维的一种光照;思维处于这种光照,会到它保持它从内在光照中所获得的那种感觉,以及它拥有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的程度,因为它从这些东西中提取支持它的理性。来自这种外在光照的思维从两边看东西;它一边看支持它的理性,一边看驳倒它的表象或幻觉;它驱散后者,收集前者。

来自人的内在光照则完全不同。在这种光中,人从一边,而不从另一边看东西;一旦下定决心,他就在一种光中看东西,这光看似前面所说的光,但它是一种冬光。以由于贿赂和利益而判案不公的法官为例。一旦通过法律和论据将他们的判决合理化,他们在这判决中就只看见公义。事实上,他们可能看到某种不公,但他们不想看见它,所以就掩盖问题,使自己瞎眼,从而不再看见它。这同样适用于在判决中受友情,或得宠的渴望,或关系纽带影响的法官。

这种人以同样的方式对待他们从权威人士或名人嘴里所听来的一切,或他们从自己的聪明中所孵化出来的一切。他们是盲目的理性者,因为他们的视觉来自他们所确认的虚假;虚假关闭视觉,而真理却打开视觉。这些人从真理之光看不见任何真理,从对公义的爱看不见任何公义,只从确认之光,也就是一种幻光去看东西。在灵界,他们看上去就像没有头的脸,或脸类似后面是木头脑袋的人脸;他们被称为理性动物,因为他们的理性只是潜在的。那些出于刻在记忆上的纯知识思考和谈论的人,就具有来自人的外在光照;这些人几乎没有能力从自己确认任何东西。


真实的基督教 #56

56.(3)神的全能

56.(3)神的全能按照神序的法则在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神是全能的,因为祂凭自己凡事都能作,其它一切皆从祂那里获得行动的能力。神的能力和祂的意愿是一;由于祂只意愿良善,故祂只会行善事。在灵界,没人能做违背他意愿的事;这种制约缘于神,因为祂的能力和意愿是一。而且,神是良善本身,所以祂在行善时就在自己里面,不可能走出祂自己。由此明显可知,祂的全能在善行的气场内行进和作工,这个气场是无限的。因为该气场从至内在发出,充满整个宇宙及其中万有,并通过至内在统治它自身之外的事物,以至于它们照自己的秩序法则与它联结起来。即便没有联结,它仍会维持它们,竭尽全力使其恢复到与普遍秩序和谐一致的秩序中。神以其全能居于这普遍秩序,并照该秩序行事。否则,它们就会与神分离;即便如此,祂仍通过至内在维持它们。由此清楚可知,神性全能决不会背离自己,以至于触及任何邪恶,也不会通过自己促成任何邪恶,因为邪恶会自动远离。结果,邪恶与祂完全绝缘,并被丢入地狱。地狱与祂所在的天堂之间有一道巨大的鸿沟。从这些考虑可以看出,那些认为、甚至相信,尤其教导神会谴责、咒诅人,将他丢入地狱,使他的灵魂注定永死,报复、发怒或惩罚人的人何等疯狂。祂甚至不能向人掩面、皱眉。这些及类似行为有违祂的本质,而违反祂的本质就是违反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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