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7.由于现在论到了天堂之光,所以也必须说一说地狱之光。地狱也有三个层级的光:在最低层地狱,光就像炭火之光;在中间地狱,光就像壁炉里的火光;在最上层地狱,光则像烛光,有点像月光。这些光不是属世的,而是属灵的,因为所有属世之光都是死的,会扑灭理解力;地狱里的人具有被称为理性的理解力,如前所示;理性本身来自属灵之光,根本不来自属世之光。但赋予地狱里的人以理性的属灵之光变成了地狱之光,就像白日之光变成了夜间的黑暗一样。
尽管如此,灵界里的所有人,无论天堂里的人还是地狱里的人,都在自己的光中观看,和世人在自己的日光中看得一样清楚;这是因为每个人的视觉都是为了接受它所在的光而形成的。所以,天堂天使的视觉是为了接受自己的光而形成的,地狱灵的视觉也是为了接受自己的光而形成的;这比较像猫头鹰和蝙蝠的视觉,它们在黑夜或傍晚看物体,就像其它鸟在白天看物体一样清楚;它们的眼睛是为接受这种光而形成的。
然而,这些光之间的区别对那些从一种光看向另一种光的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例如,当一位天堂天使看向地狱时,他在那里什么也看不见,只看见纯粹的黑暗;而当地狱灵看向天堂时,他们在那里同样什么也看不见,只看见黑暗。这是因为对地狱里的人来说,天堂的智慧就像黑暗;相反,对天堂里的人来说,地狱的疯狂也像黑暗。由此可见,一个人的理解力如何,他所拥有的光就如何,或说其理解力的性质决定了光的性质;死后,每个人都会进入自己的光中,而在其它任何光中都不能看见。在灵界,甚至就身体而言,那里的所有人也都是属灵的,各人的眼睛都适合在自己的光中看见。各人的生命之爱为自己造就一种理解力,因而也造就一种光;因为爱就像发出生命之光的生命之火。
72.他们当中的许多人能接受真理,也能理性看到公义,如我在灵界通过与他们交谈所能观察到的。我和他们谈论了一位神,复活和婚姻。关于一位神,他们说,他们不明白基督徒所谈论的三位一体,基督徒说有三个位格,每个位格都是神,却又坚持说神为一。我回答说,天上来自基督徒的天使不是这样说的,而是说,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祂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世人却将这三位一体称为三个位格;这三位一体在主里面。为证明这一切,我在他们面前读了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描述主从父神成孕,并教导父与祂为一的经文。听到这番话,他们明白了,说这意味着神性本质在祂里面。
关于复活,他们说,他们不明白基督徒论到人死后状态的话,基督徒将灵魂比作风或空气,因此在最后审判之日与肉体重新结合之前,灵魂丧失了一切快乐。我回答说,只有一些基督徒这样讲;但不属这教派的基督徒则相信死后他们会上天堂,与天使交谈,并体验天上的喜乐,只是他们没有描述出来,并且没有想到这喜乐不同于他们在世上所体验的喜乐。我补充说,如今,关于死后状态的许多细节被揭示给他们,这都是他们闻所未闻的。
关于婚姻,我与他们有过多次交谈;除了其它事外,我又告诉他们说,婚姻之爱是一种属天堂的爱,只能存在于两个人之间;与多个妻子的结合会排除这爱中属天堂的元素。他们听了我的理由,看到了它们的正确性。他们还明白,他们被允许有一夫多妻制,是因为他们是东方人;没有这种许可,东方人将比欧洲人更贪恋污秽的通奸,因而早就灭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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