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7.由于现在论到了天堂之光,所以也必须说一说地狱之光。地狱也有三个层级的光:在最低层地狱,光就像炭火之光;在中间地狱,光就像壁炉里的火光;在最上层地狱,光则像烛光,有点像月光。这些光不是属世的,而是属灵的,因为所有属世之光都是死的,会扑灭理解力;地狱里的人具有被称为理性的理解力,如前所示;理性本身来自属灵之光,根本不来自属世之光。但赋予地狱里的人以理性的属灵之光变成了地狱之光,就像白日之光变成了夜间的黑暗一样。
尽管如此,灵界里的所有人,无论天堂里的人还是地狱里的人,都在自己的光中观看,和世人在自己的日光中看得一样清楚;这是因为每个人的视觉都是为了接受它所在的光而形成的。所以,天堂天使的视觉是为了接受自己的光而形成的,地狱灵的视觉也是为了接受自己的光而形成的;这比较像猫头鹰和蝙蝠的视觉,它们在黑夜或傍晚看物体,就像其它鸟在白天看物体一样清楚;它们的眼睛是为接受这种光而形成的。
然而,这些光之间的区别对那些从一种光看向另一种光的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例如,当一位天堂天使看向地狱时,他在那里什么也看不见,只看见纯粹的黑暗;而当地狱灵看向天堂时,他们在那里同样什么也看不见,只看见黑暗。这是因为对地狱里的人来说,天堂的智慧就像黑暗;相反,对天堂里的人来说,地狱的疯狂也像黑暗。由此可见,一个人的理解力如何,他所拥有的光就如何,或说其理解力的性质决定了光的性质;死后,每个人都会进入自己的光中,而在其它任何光中都不能看见。在灵界,甚至就身体而言,那里的所有人也都是属灵的,各人的眼睛都适合在自己的光中看见。各人的生命之爱为自己造就一种理解力,因而也造就一种光;因为爱就像发出生命之光的生命之火。
535.由于本章最后几节(564-566节)所说的诸多原因,真正的悔改,即“省察自己,认识并承认自己的罪,祈求主,开启新生活”,对改革宗基督教界来说极其困难,所以我在此提出一个相对容易的悔改,即:当人正思想某种恶行,并打算付诸行动时,他可以对自己说:“我正思想这个邪恶,也准备行动,但因为它是罪,所以我不能这样做。”这样做会起到遏制地狱注入诱惑,并防止它进一步发展的效果。值得注意的是,谁都能指责别人意欲行恶,并对他说:“不能那么做,这是罪过”;但却发现很难对自己这么说。原因在于,对自己说这种话会触及意愿,而对别人说这种话仅触及最接近听觉的思维。
在灵界曾做过一次调查,以查看谁能实践真正的悔改,结果发现,这样的人稀少得如同浩瀚沙漠中的鸽子。有人说,他们能以较容易的方式悔改,但不能在神面前省察自己,忏悔自己的罪。然而,凡出于宗教因素行善的人皆避免犯下实际恶行,但他们极少反思属于意愿的内在问题,以为自己不会行恶,因为他们在行善,确切地说,他们以为善行会遮盖恶行。但是,我的朋友,仁爱的起点是避开邪恶。圣言、十诫、洗礼、圣餐、甚至人的理性都教导这一点,因为若没有某种自我反省,人如何摆脱并除去邪恶呢?若非良善从内在洁净,它如何变成良善呢?我也深知,凡具有宗教信仰的人,以及理性功能正常的人,读到这些内容时,都会点头表示赞同,也会视之为纯正的真理,然而仍旧很少有人实实在在去行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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