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67

167.由于现在论到

167.由于现在论到了天堂之光,所以也必须说一说地狱之光。地狱也有三个层级的光:在最低层地狱,光就像炭火之光;在中间地狱,光就像壁炉里的火光;在最上层地狱,光则像烛光,有点像月光。这些光不是属世的,而是属灵的,因为所有属世之光都是死的,会扑灭理解力;地狱里的人具有被称为理性的理解力,如前所示;理性本身来自属灵之光,根本不来自属世之光。但赋予地狱里的人以理性的属灵之光变成了地狱之光,就像白日之光变成了夜间的黑暗一样。

尽管如此,灵界里的所有人,无论天堂里的人还是地狱里的人,都在自己的光中观看,和世人在自己的日光中看得一样清楚;这是因为每个人的视觉都是为了接受它所在的光而形成的。所以,天堂天使的视觉是为了接受自己的光而形成的,地狱灵的视觉也是为了接受自己的光而形成的;这比较像猫头鹰和蝙蝠的视觉,它们在黑夜或傍晚看物体,就像其它鸟在白天看物体一样清楚;它们的眼睛是为接受这种光而形成的。

然而,这些光之间的区别对那些从一种光看向另一种光的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例如,当一位天堂天使看向地狱时,他在那里什么也看不见,只看见纯粹的黑暗;而当地狱灵看向天堂时,他们在那里同样什么也看不见,只看见黑暗。这是因为对地狱里的人来说,天堂的智慧就像黑暗;相反,对天堂里的人来说,地狱的疯狂也像黑暗。由此可见,一个人的理解力如何,他所拥有的光就如何,或说其理解力的性质决定了光的性质;死后,每个人都会进入自己的光中,而在其它任何光中都不能看见。在灵界,甚至就身体而言,那里的所有人也都是属灵的,各人的眼睛都适合在自己的光中看见。各人的生命之爱为自己造就一种理解力,因而也造就一种光;因为爱就像发出生命之光的生命之火。


真实的基督教 #106

106.这两种状态可

106.这两种状态可由宇宙万物来代表,因为它们符合神序,而神序充满宇宙万物,直至最小细节。在每个人的生命中,第一种状态由他的婴儿、孩童,直到少年、青年和成年早期时的状态来代表。这种状态以他在父母面前的谦卑,顺服,以及教师和导师的教导为标志;而第二种状态则由这个人成长为自己的主人和自主选择者,或自由行使自己的意愿和觉知,并且在自己家里有控制权时的状态来代表。所以,下列状态可代表第一种状态:他成为王或君主前的王子、国王的儿子或君主的儿子的状态;市民成为地方法官前的状态;国民成为公务人员前的状态;学生成为神父前接受神职训练时的状态,然后成为牧师前的状态,再后来成为主教前的状态;少女成为妻子前的状态,或侍女成为当家主母前的状态;一般来说,职员成为店主前的状态,或士兵成为军官前的状态,仆人成为主人前的状态。这些人的第一种状态是服侍的状态,第二种状态是行使自己的意愿并由此行使自己的觉知的状态。
这两种状态也可由动物界的各种生物来代表。第一种状态由走兽和飞鸟尚由父母照料,时时跟随它们,由它们喂养和引导时的状态来代表;而第二种状态则由它们离开父母、自己照顾自己时的状态来代表。毛虫同样具有这样的代表性:第一种状态由它们爬行并吞食树叶时的状态来代表,第二种状态则由它们蜕皮变成蝴蝶时的状态来代表。这两种状态还可用植物界中的事物来代表:第一种状态由植株从种子萌芽,然后长出大小枝叶时的状态来代表,第二种状态则由它结果并产出新种子时的状态来代表。这好比真理与良善的结合,因为属树木的一切皆与真理相对应,而果实则与各种良善相对应。停留在第一种状态,未进入第二种状态的人就象只长叶、不结果的树。论到这种树,圣言上说:
它要被连根拔起,丢在火里。(马太福音7:19;21:19;路加福音3:9;13:6-9;约翰福音15:5,6)
他还好比不愿自由的奴隶,被命令他要被带到门前,靠近门框,用锥子穿耳(出埃及记21:6)。那些不与主结合之人就是奴隶,而那些与主结合之人是自由的。因为主说:
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翰福音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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