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7.由于现在论到了天堂之光,所以也必须说一说地狱之光。地狱也有三个层级的光:在最低层地狱,光就像炭火之光;在中间地狱,光就像壁炉里的火光;在最上层地狱,光则像烛光,有点像月光。这些光不是属世的,而是属灵的,因为所有属世之光都是死的,会扑灭理解力;地狱里的人具有被称为理性的理解力,如前所示;理性本身来自属灵之光,根本不来自属世之光。但赋予地狱里的人以理性的属灵之光变成了地狱之光,就像白日之光变成了夜间的黑暗一样。
尽管如此,灵界里的所有人,无论天堂里的人还是地狱里的人,都在自己的光中观看,和世人在自己的日光中看得一样清楚;这是因为每个人的视觉都是为了接受它所在的光而形成的。所以,天堂天使的视觉是为了接受自己的光而形成的,地狱灵的视觉也是为了接受自己的光而形成的;这比较像猫头鹰和蝙蝠的视觉,它们在黑夜或傍晚看物体,就像其它鸟在白天看物体一样清楚;它们的眼睛是为接受这种光而形成的。
然而,这些光之间的区别对那些从一种光看向另一种光的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例如,当一位天堂天使看向地狱时,他在那里什么也看不见,只看见纯粹的黑暗;而当地狱灵看向天堂时,他们在那里同样什么也看不见,只看见黑暗。这是因为对地狱里的人来说,天堂的智慧就像黑暗;相反,对天堂里的人来说,地狱的疯狂也像黑暗。由此可见,一个人的理解力如何,他所拥有的光就如何,或说其理解力的性质决定了光的性质;死后,每个人都会进入自己的光中,而在其它任何光中都不能看见。在灵界,甚至就身体而言,那里的所有人也都是属灵的,各人的眼睛都适合在自己的光中看见。各人的生命之爱为自己造就一种理解力,因而也造就一种光;因为爱就像发出生命之光的生命之火。
4.3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从祂自己产生灵界太阳,又从这太阳创造了宇宙及其万物
290.本书第二部分论述了灵界太阳,那里证实了以下观点: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灵界显为一轮太阳(83-88节)。属灵之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89-92节)。这太阳不是神,而是神-人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一种发出;这太阳的热和光也是如此(93-98节)。灵界太阳处于中等高度,距离天使如同自然界的太阳距离世人那样遥远(103-107节)。在灵界,东方是主显为太阳的地方,以此确定其它方位(119-123, 125-128节)。天使始终面向显为太阳的主(129-139节)。主通过太阳,也就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最先发出创造了宇宙及其万物(151-156节)。自然界的太阳纯粹是火,起源于这太阳的自然界因此也是死的;自然界的太阳被造是为了完成和结束创世之工(157-162节)。没有一活一死这两个太阳,创造是不可能的(163-1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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