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7.由于现在论到了天堂之光,所以也必须说一说地狱之光。地狱也有三个层级的光:在最低层地狱,光就像炭火之光;在中间地狱,光就像壁炉里的火光;在最上层地狱,光则像烛光,有点像月光。这些光不是属世的,而是属灵的,因为所有属世之光都是死的,会扑灭理解力;地狱里的人具有被称为理性的理解力,如前所示;理性本身来自属灵之光,根本不来自属世之光。但赋予地狱里的人以理性的属灵之光变成了地狱之光,就像白日之光变成了夜间的黑暗一样。
尽管如此,灵界里的所有人,无论天堂里的人还是地狱里的人,都在自己的光中观看,和世人在自己的日光中看得一样清楚;这是因为每个人的视觉都是为了接受它所在的光而形成的。所以,天堂天使的视觉是为了接受自己的光而形成的,地狱灵的视觉也是为了接受自己的光而形成的;这比较像猫头鹰和蝙蝠的视觉,它们在黑夜或傍晚看物体,就像其它鸟在白天看物体一样清楚;它们的眼睛是为接受这种光而形成的。
然而,这些光之间的区别对那些从一种光看向另一种光的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例如,当一位天堂天使看向地狱时,他在那里什么也看不见,只看见纯粹的黑暗;而当地狱灵看向天堂时,他们在那里同样什么也看不见,只看见黑暗。这是因为对地狱里的人来说,天堂的智慧就像黑暗;相反,对天堂里的人来说,地狱的疯狂也像黑暗。由此可见,一个人的理解力如何,他所拥有的光就如何,或说其理解力的性质决定了光的性质;死后,每个人都会进入自己的光中,而在其它任何光中都不能看见。在灵界,甚至就身体而言,那里的所有人也都是属灵的,各人的眼睛都适合在自己的光中看见。各人的生命之爱为自己造就一种理解力,因而也造就一种光;因为爱就像发出生命之光的生命之火。
152.在第一部分,尤其52至54节,我们已充分说明:宇宙万物由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创造;在此将说明,创造是通过灵界太阳成就的,这太阳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最先发出。凡能从原因看见结果,然后通过原因看见在自己秩序和系列中的结果之人,都无法否认,太阳是创造的首工;事实上,存在于其行星系统中的一切事物都从太阳获得持续存在;由于它们从太阳获得持续存在,所以其存在起源于太阳。一个事实能指向并证明其它事实;一切事物都在太阳的视野之下,因为太阳决定了它们必是如此,将它们保持在它的视野之下就是不断稳固它们。这就是为何我们说持续存在就是不断存在。此外,任何事物若从经由大气而来的太阳流注中完全退出,就会立刻消散;事实上,越来越纯,并因这太阳而在运作中变得活跃的大气将一切事物联结在一起。宇宙及其万物的持续存在是由于这太阳,故显而易见,这太阳是创造的首工,其它一切事物皆起源于它。我们说创造是由于这太阳,其实意思是由于藉着这太阳的主,因为这太阳也是主创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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