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6.然而,人通过光照被教导,因为教导和光照关系到理解力;事实上,理解力,也就是人的内在视觉,被属灵之光光照,就像肉眼,也就是人的外在视觉被属世之光光照一样。此外,这二者同样被教导;但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的视觉,被属灵物体教导;而外在视觉,也就是肉眼的视觉,则被属世物体教导。既有属灵之光,也有属世之光;它们表面上很相似,但内里却不同。因为属世之光来自自然界的太阳,因而本身是死的;而属灵之光来自灵界的太阳,因而本身是活的。正是属灵之光,而非属世之光光照人类的理解力。属世和理性的光照不是来自属世之光,而是来自属灵之光。它被称为属世和理性的光照,是因为它是属灵-属世的。
灵界有三个层级的光,即:属天之光,属灵之光和属灵-属世之光。属天之光是一种火红的光,是第三层天堂里的人所享有的光。属灵之光是一种闪亮的白光,是中间天堂里的人所享有的光,而属灵-属世之光就像世上的日光。这是最低层天堂里的人所享有的光,也是天堂与地狱之间的灵人界里的灵人所享有的光;但在灵人界,这光对善灵来说,就像世上的夏日之光,而对恶灵来说,则像冬日之光。
然而,要知道,灵界的一切光都与自然界的光毫无共同之处;它们就像活物与死物那样不同。由此清楚可知,光照理解力的,不是像我们肉眼面前的那种属世之光,而是属灵之光。人不知道这一点,因为迄今为止,他对属灵之光一无所知。属灵之光起源于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这在《天堂与地狱》一书(126-140节)已经说明。
481.没有人会否认人在属世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但这是他在属灵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的结果。因为如前所述,主从更高或更内层以神性的良善与真理流入每个人,由此将完全不同于动物的生命气息送入人内,赋予他接受圣善与圣真,并照之而行的能力和意愿,主从不将这一切从任何人那里拿走。由此可知,主的意愿一直都是:人当接受真理,行出良善,从而变得属灵,因他为此而生。若没有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那么人要变得属灵,就和骆驼穿过针眼,或摘天上的星星一样不可能。
我的亲身经历表明,理解并意愿真理的能力被赐予每个人,甚至魔鬼,从未被取走。有一次,一个地狱灵被带到灵人界,在此接受天使的询问,以查看他能否理解他们对他说的话;这些话都是关于神的属灵观念。他回答说,他能理解。当问他为何不接受这类观念时,他声称他不喜欢,所以不愿接受它们。然后,他被告知,他原本能有如此愿望。他闻言十分诧异,声称做不到。于是,天使将因其名声的骄傲及其快乐充满他的理解。一感受到这一切,他便渴望甚至热爱这些观念。可他很快就被带回到以前的状态,就是抢劫、奸淫和诽谤邻舍的状态,这时,他再不能理解这些观念,因为他不愿这么做。由此清楚可知,正是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使得人成为人;如果没有这自由意志,人就成了木头、石块,或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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