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5.⑶人被主通过流注引领,通过光照教导。人被主通过流注引领,因为引领和流注关系到爱和意愿;人被主通过光照教导,因为教导和光照关系到智慧和理解力。众所周知,每个人都基于自己的爱被自己引领,并照着他的爱被其他人引领,而不是被他的理解力引领。只有当他的爱或意愿形成他的理解力时,他才被他的理解力并照着它引领;这一步完成之后,可以说他的理解力在引领;而事实上,不是理解力在引领,而是形成它的意愿在引领。采用“流注”这个词,是因为人们习惯说灵魂流入身体;并且如前所示,流注是属灵的,而非物质的,一个人的灵魂或生命就是他的爱或意愿;还因为流注比较像血液进入心脏,并从心脏进入肺脏的流注。《圣爱与圣智》一书(371-432节)已说明:心脏与意愿并肺脏与理解力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意愿与理解力的结合就像血液从心脏进入肺脏的流注。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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