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64

164.然而,由于这

164.然而,由于这是一个天使智慧的奥秘,故人无法理解它,除非他的属灵心智被打开。这样一个人凭他与主的结合就是一位天使,能够根据前面的说明来理解接下来的内容,即:

①世人与天使都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一直达到他们与主结合的程度,也就是他们接受来自主的爱与智慧的程度。

②每个人都照着这个结合或对主的接受的品质而在主里面,也就是在天堂里面被分配一个地方。

③每个人在自己的地方都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具体状态,并照着他的地方、职能和需要而从共同体中获取他的份,正如每个部位在人体中的情形那样。

④每个人都被主照着他的生活领到他自己的地方。

⑤从婴儿期开始,每个人都被引入神性人,这神性人的灵魂和生命就是主;人在主里面,而不是在祂之外出于神性之爱本身,照着神性智慧本身被引领和教导。然而,人不会丧失自由,所以只能在他貌似凭自己接受的程度内被引领和教导。

⑥那些接受(神性之爱和智慧)的人通过无数迂回曲折的路径被引到他们的地方,就跟乳糜通过肠系膜和乳糜管被输送到乳糜池,由此通过胸导管进入血液,从而到达它的目的地差不多。

⑦那些不接受(神性之爱和智慧)的人与那些在神性人里面的人分离,就像粪便和尿液从人体排出一样。

这些都是天使智慧的奥秘,人们能在某种程度上理解它们;但也有许多奥秘是他们所不能理解的。


真实的基督教 #236

236.有必要举例说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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