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62

162.⑵人唯独被主

162.⑵人唯独被主通过并从天使天堂引领和教导。我说过,人被主通过并从天使天堂引领。然而,他通过天使天堂被引领只是表象,他从该天堂被引领才是真相。他通过天使天堂被引领之所以是一种表象,是因为主显为在那天堂之上的一轮太阳。他从那天堂被引领之所以是真相,是因为主在那天堂里面,如同灵魂在人里面。因为如前所示,主是全在,不在空间之中;因此,距离是取决于与主的结合的一种表象;结合则取决于对来自主的爱与智慧的接受。此外,由于没有人与如在自己里面那样的主结合,所以主从远处向天使显为一轮太阳。然而,祂却在整个天使天堂里面,就像灵魂在人里面。祂以同样的方式在每个天堂社群里面,也在那里的每位天使里面。因为人的灵魂不仅是整体的灵魂,也是每个部分的灵魂。

然而,由于表面上看,主似乎从来自祂并围绕祂的太阳(关于这个太阳,可参看《圣爱与圣智》一书的第二部分)掌管整个天堂,并通过它掌管世界,还由于每个人都被允许根据表象说话,他也只能这样做,所以凡不在智慧本身中的人都被允许认为,主从祂的太阳掌管一切,还被允许认为,祂通过天使天堂掌管世界。此外,低层天堂的天使根据这种表象思考;而高层天堂的天使虽根据这种表象说话,却根据真相思考,这真相是:主从来自祂自己的天使天堂掌管宇宙。

简单人和智慧人的言谈很相似,思维却不同,这一点可通过我们世界的太阳来说明。这两种人都照着表象说,太阳东升西落;虽然智慧人也这样说,但他们想的却是,太阳是静止不动的;这一个才是真相,而那一个只是表象。我也可以用看似在灵界中的事物来说明这一点;因为那里也有空间和距离,跟自然界一样;然而,它们实际上是表象,这些表象反映了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不同。这同样适用于主在其太阳中的表象。


真实的基督教 #431

431.家庭的仁爱义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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