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62

162.⑵人唯独被主

162.⑵人唯独被主通过并从天使天堂引领和教导。我说过,人被主通过并从天使天堂引领。然而,他通过天使天堂被引领只是表象,他从该天堂被引领才是真相。他通过天使天堂被引领之所以是一种表象,是因为主显为在那天堂之上的一轮太阳。他从那天堂被引领之所以是真相,是因为主在那天堂里面,如同灵魂在人里面。因为如前所示,主是全在,不在空间之中;因此,距离是取决于与主的结合的一种表象;结合则取决于对来自主的爱与智慧的接受。此外,由于没有人与如在自己里面那样的主结合,所以主从远处向天使显为一轮太阳。然而,祂却在整个天使天堂里面,就像灵魂在人里面。祂以同样的方式在每个天堂社群里面,也在那里的每位天使里面。因为人的灵魂不仅是整体的灵魂,也是每个部分的灵魂。

然而,由于表面上看,主似乎从来自祂并围绕祂的太阳(关于这个太阳,可参看《圣爱与圣智》一书的第二部分)掌管整个天堂,并通过它掌管世界,还由于每个人都被允许根据表象说话,他也只能这样做,所以凡不在智慧本身中的人都被允许认为,主从祂的太阳掌管一切,还被允许认为,祂通过天使天堂掌管世界。此外,低层天堂的天使根据这种表象思考;而高层天堂的天使虽根据这种表象说话,却根据真相思考,这真相是:主从来自祂自己的天使天堂掌管宇宙。

简单人和智慧人的言谈很相似,思维却不同,这一点可通过我们世界的太阳来说明。这两种人都照着表象说,太阳东升西落;虽然智慧人也这样说,但他们想的却是,太阳是静止不动的;这一个才是真相,而那一个只是表象。我也可以用看似在灵界中的事物来说明这一点;因为那里也有空间和距离,跟自然界一样;然而,它们实际上是表象,这些表象反映了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不同。这同样适用于主在其太阳中的表象。


真实的基督教 #339

339.我们之所以必

339.我们之所以必须相信或信仰神,救主耶稣基督,其原因在于,这是信一位可见的神,祂里面有一位不可见的神;对一位既是人,同时也是神的可见之神的信会深入人心。因为信本质上是属灵的,但形式上是属世的。因此,对人而言,这样的信能变得属灵-属世,因为一切属灵之物必须在属世之物中被接受,以便对人有价值。纯粹属灵之物确实能进入人内,但不被接受。这好比以太流入流出,却不产生任何效果。若要产生效果,它必须被被感知并接受,这两个过程(即感知和接受)是在人的心智中进行的,并且除非在属世层面,否则这样的过程无法在人内发生。另一方面,纯属世之信,也就是缺乏属灵实质的信,并非信,只不过是坚定的信念或确信的知识而已。坚定的信念表面上酷似信,但缺乏内在的灵性,故无助于救恩。这就是所有否认主之人身的神性之人的信;这也是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的信,这两派信徒拒绝主的神性。信若不指向一个目标算什么呢?它岂不象是凝望整个宇宙,而视线却仿佛落入虚空,因而化为乌有?它还好比鸟儿越过大气层飞入太空,在那里仿佛在真空中那样死亡。这信停留在人心智内的时间就象风停留在风神过堂里的时间,或光停留在流星里的时间。它出现时就象拖着长尾巴的慧星,但也象慧星一样划过和消失。
总之,信一位不可见的神事实上是盲信,因为人的心智无法见到它的神;这信之光由于不是属灵-属世的,故是虚假的光。这光类似萤火虫的光,或夜间在沼泽或硫磺地所看到的光,或朽木发出的光。无物从这光所出,除了纯粹的幻想,这幻想使表象看似真实,其实它们不是真的。信一位不可见的神只会发出这种光;尤其当人思想神是一个灵,并认为灵就象以太时,更是如此。除了使人象看以太那样看待神外,这信还能有什么后果?所以,他在宇宙中寻找神,由于在那里找不到祂,故相信自然就是神。这就是当今盛行的自然崇拜的源头。主说过:
从来没有人听见过父的声音,也没有见过祂的形像。(约翰福音5:37)
并且,从来没有人看见神,除了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显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从来没有人看见过父,除了与父同在的那位,祂见过父。(约翰福音14:6)
还有:
若非借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还进一步说:
人若看见并认识祂,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等)
然而,信主神,救主就不同了。由于祂既是神,也是人,能被靠近,也能用心灵的眼睛被看到,所以这信不是没有目标,而是有一个目标,它从这目标发出,并朝向这一目标;一旦被接受,它就会存留。这就好比一个人见过皇帝或国王后,每当他回想起他们的时候,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他们的音容相貌。信所赋予的视野就象看见一朵闪光的云,其中有一位天使召唤这人到他那里去,以便他能被提升到天堂。这就是主向那些信祂之人显现的方式,祂靠近每个个体,直到他认识并承认祂。只要他知道并遵守祂的诫命,即避开邪恶,行出善行,这一切就会发生;最后,祂会来到他的家,连同祂里面的父一起与他同居住,如约翰福音的这段经文所应许的:
耶稣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3)
上述内容是当着主的十二个门徒的面写的,我在写这一切的时候,主差遣他们到我这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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