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0.我将在适当章节(285-294节)解释,就连恶人的生命也来自这个源头。在此仅通过对比来说明这一点。热和光从我们世界的太阳流入,它们既流入结好果子的树,同样也流入结坏果子的树;这两种树以同样的方式发芽生长。不是热本身,而是热所流入的形式造成这种差别。光也是这样,它照着它所流入的形式而转化为各种色彩。有些色彩美丽迷人,有些则丑陋阴郁,而光都是一样的。这同样适用于来自灵界太阳的本身为爱的属灵之热和本身为智慧的属灵之光的流注。造成这种差别的,是它们所流入的形式,而不是本身为爱的热和本身为智慧的光。它们所流入的形式就是人类心智。由此清楚可知,人唯独被主引领和教导。
55.谁都能看出,没有哪个帝国、王国、公国、共和体、城市或家庭缺乏法律保障,这些法律构成它的秩序,因而构成它的管理形式。其中,公义法居首位,政治法居第二位,经济法居第三位。若拿人作对比,公义法就是头,政治法是身体,而经济法则是衣服。这就是为何经济法象衣服那样能更换的原因。至于神为教会所确立的秩序,情况是这样:神必在于教会的每一个事物中,秩序所针对的目标也必是邻舍。该秩序的律法和圣言中的真理一样多;涉及神的律法构成头,涉及邻舍的律法构成身体,而它的仪式构成衣服。因为若没有这些仪式将前面的律法保持在它们的适当秩序中,这就象是被剥光了衣服的身体暴露于夏日的炎热与冬日的严寒之中;或象是圣殿的墙和天花板被拿走,导致圣所、祭坛和讲坛成了露天的,并暴露于各种极端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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