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60

160.我将在适当章

160.我将在适当章节(285-294节)解释,就连恶人的生命也来自这个源头。在此仅通过对比来说明这一点。热和光从我们世界的太阳流入,它们既流入结好果子的树,同样也流入结坏果子的树;这两种树以同样的方式发芽生长。不是热本身,而是热所流入的形式造成这种差别。光也是这样,它照着它所流入的形式而转化为各种色彩。有些色彩美丽迷人,有些则丑陋阴郁,而光都是一样的。这同样适用于来自灵界太阳的本身为爱的属灵之热和本身为智慧的属灵之光的流注。造成这种差别的,是它们所流入的形式,而不是本身为爱的热和本身为智慧的光。它们所流入的形式就是人类心智。由此清楚可知,人唯独被主引领和教导。

圣爱与圣智 #406

406.(9)经过这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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