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⑺主不让任何事物分裂。这意味着事物必须要么专注于良善和真理,要么专注于邪恶和虚假。主的圣治作工的首要目标是,人要处于良善,同时处于真理。这样一个人才是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爱,也是他自己的真理和自己的智慧,因为人由此而为人,自此以后,他就是主的一个形像。然而,由于一个人活在世上时,能处于良善,同时处于虚假,也能处于邪恶,同时处于真理,甚至还能处于良善,同时处于邪恶,因而可以说是一个双面人;还由于这种分裂会摧毁这种形像,从而摧毁这个人,所以主的圣治在其一切运作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试图消除这种分裂。此外,对一个人来说,处于邪恶,同时处于虚假要好过处于良善,同时处于邪恶,所以主允许第一对出现,不是祂愿意这样,而是由于拯救人类的目的,祂不能阻止。
之所以一个人能处于邪恶,同时处于真理,并且主由于拯救人类的目的而不能阻止这一点,是因为人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智慧之光,当听见真理时也能看见或承认它们,而他的爱仍留在下面。这意味着按他的理解力,他能在天堂,但按他的爱,他在地狱;他无法否认这种可能性,因为理性与自由这两种官能不能从人那里被取走;事实上,正是凭借这些官能,他才是一个人,有别于动物,也只能凭借这些官能重生并因此得救。凭借这些官能,人能照着智慧行动,也能照着不属于智慧的爱行动。他能从在上的智慧审视在下的爱,并能以这种方式审视他的思维、意图和情感,从而审视他在生活和教义上的邪恶和虚假,以及良善和真理。他若无法认识并承认自己身上的这些东西,就不能被改造。我将在下文详细论述刚才所说的这两种官能。这就是为何人能处于良善,同时也处于真理,能处于邪恶,同时也处于虚假,还能处于这些的交替中。
36.有必要说一说这一点,即:没有仁,就没有信。人或以为,只要相信教会的教义,信就存在;或那些相信的人就有信。然而,只是相信并不是信,意愿和实行所相信的,才是信。当教会的教义仅仅被相信时,它们并不在人的生命里面,只在他的记忆中,并由此在他外在人的思维当中;它们在进入他的意愿,并由此进入他的行为之前,也没有进入他的生命;只有当它们进入意愿,并由此进入行为时,信才首次存在于人的灵里面。因为人的灵是由他的意愿和从他的意愿发出的思维形成的,其生命是他真实的生命本身。人的记忆和源于它的思维只是实现引入所经由的入口或外院。
无论你说意愿,还是说爱,意思都一样,因为每个人都意愿他所爱的,爱他所意愿的;意愿是爱的容器,其功能为思考的理解力是信的容器。一个人可能知道、思考并理解许多东西;但当私下里出于自己的意愿或爱进行沉思时,他就会抛弃与他的意愿或爱不一致的东西。所以当肉身生活结束,活在灵里时,他也会抛弃它们。因为唯独进入人的意愿或爱的东西才会留在他的灵里,如前所述。死后,其它一切都被视为异类,他会弃之门外,并心怀憎恶,因为它们不是他爱的一部分。
但当人不仅相信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还意愿并实行它们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这时,他有了真实的信。信就是由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而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事实上,意愿真理本身,因为它是真理,才是属灵人,因为它远离属世人,而属世人虽意愿真理,但不是为了真理的缘故,而是为了自己的荣耀和名利。脱离这些东西来看待的真理是属灵的,因为它本质上是神性。因此,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也是承认并热爱神性。这两者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在天堂被视为一,因为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是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28-132节);那些接受它,并使之成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的人就是天堂的天使。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信不仅仅是相信,还是意愿和实行,所以没有仁,就没有信。仁或爱就是意愿并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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