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6

16.⑺主不让任何事

16.⑺主不让任何事物分裂。这意味着事物必须要么专注于良善和真理,要么专注于邪恶和虚假。主的圣治作工的首要目标是,人要处于良善,同时处于真理。这样一个人才是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爱,也是他自己的真理和自己的智慧,因为人由此而为人,自此以后,他就是主的一个形像。然而,由于一个人活在世上时,能处于良善,同时处于虚假,也能处于邪恶,同时处于真理,甚至还能处于良善,同时处于邪恶,因而可以说是一个双面人;还由于这种分裂会摧毁这种形像,从而摧毁这个人,所以主的圣治在其一切运作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试图消除这种分裂。此外,对一个人来说,处于邪恶,同时处于虚假要好过处于良善,同时处于邪恶,所以主允许第一对出现,不是祂愿意这样,而是由于拯救人类的目的,祂不能阻止。

之所以一个人能处于邪恶,同时处于真理,并且主由于拯救人类的目的而不能阻止这一点,是因为人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智慧之光,当听见真理时也能看见或承认它们,而他的爱仍留在下面。这意味着按他的理解力,他能在天堂,但按他的爱,他在地狱;他无法否认这种可能性,因为理性与自由这两种官能不能从人那里被取走;事实上,正是凭借这些官能,他才是一个人,有别于动物,也只能凭借这些官能重生并因此得救。凭借这些官能,人能照着智慧行动,也能照着不属于智慧的爱行动。他能从在上的智慧审视在下的爱,并能以这种方式审视他的思维、意图和情感,从而审视他在生活和教义上的邪恶和虚假,以及良善和真理。他若无法认识并承认自己身上的这些东西,就不能被改造。我将在下文详细论述刚才所说的这两种官能。这就是为何人能处于良善,同时也处于真理,能处于邪恶,同时也处于虚假,还能处于这些的交替中。


真实的基督教 #442

442.必须明白的是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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