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6

16.⑺主不让任何事

16.⑺主不让任何事物分裂。这意味着事物必须要么专注于良善和真理,要么专注于邪恶和虚假。主的圣治作工的首要目标是,人要处于良善,同时处于真理。这样一个人才是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爱,也是他自己的真理和自己的智慧,因为人由此而为人,自此以后,他就是主的一个形像。然而,由于一个人活在世上时,能处于良善,同时处于虚假,也能处于邪恶,同时处于真理,甚至还能处于良善,同时处于邪恶,因而可以说是一个双面人;还由于这种分裂会摧毁这种形像,从而摧毁这个人,所以主的圣治在其一切运作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试图消除这种分裂。此外,对一个人来说,处于邪恶,同时处于虚假要好过处于良善,同时处于邪恶,所以主允许第一对出现,不是祂愿意这样,而是由于拯救人类的目的,祂不能阻止。

之所以一个人能处于邪恶,同时处于真理,并且主由于拯救人类的目的而不能阻止这一点,是因为人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智慧之光,当听见真理时也能看见或承认它们,而他的爱仍留在下面。这意味着按他的理解力,他能在天堂,但按他的爱,他在地狱;他无法否认这种可能性,因为理性与自由这两种官能不能从人那里被取走;事实上,正是凭借这些官能,他才是一个人,有别于动物,也只能凭借这些官能重生并因此得救。凭借这些官能,人能照着智慧行动,也能照着不属于智慧的爱行动。他能从在上的智慧审视在下的爱,并能以这种方式审视他的思维、意图和情感,从而审视他在生活和教义上的邪恶和虚假,以及良善和真理。他若无法认识并承认自己身上的这些东西,就不能被改造。我将在下文详细论述刚才所说的这两种官能。这就是为何人能处于良善,同时也处于真理,能处于邪恶,同时也处于虚假,还能处于这些的交替中。


真实的基督教 #373

373.就心智或本质

373.就心智或本质而言,整个人完全存在于从他发出的每一个行为中。心智是指他的爱之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这些形成他的本性,总称为他的生命。若我们以这种方式看待行为,那么它们就象映现出这个人的镜子。这一点可通过牲畜和野兽身上的类似事实来说明:就一切活动而言,牲畜就是牲畜,野兽就是野兽。就各自的每一个动作而言,狼就是狼,虎就是虎,狐狸就是狐狸,狮子就是狮子;绵羊和山羊同样如此。人也一样;人的本性就是诸如它在其内在人中的样子。如果他的内在人就象一只狼或狐狸,那他的一切内在行为就象狼,或狐狸一样;而另一方面,如果他就象绵羊或羔羊,同样如此。不过,他在其每一个行为中的样子并未显明在其外在人中,因为虽然这种品性就隐藏在内在人里面,但外在人能围绕内在人披上各种形式。主说:
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路加福音6:45)
又:
凡树木看果子,就可以认出它来。人不是从荆棘上摘无花果,也不是从蒺藜里摘葡萄。(路加福音6:44)
人在其内在人中是何模样,他在从其发出的一切细节中也是何模样。死后,他会活生生地显明他自己,因为那时,他作为内在人活着,不再是外在人。当主、仁与信居于人的内在人中时,便有良善在他里面,从他发生的一切行为都是善的。这一点可按以下顺序来说明:
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
⑵仁与信若不尽可能付诸行动,并共存于其中,就只是易逝的精神概念而已。
⑶唯独仁产生不了善行,唯独信更不可能,而是仁与信一起方可产生善行。
现逐一细查这几个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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